北宋初年,全县编为10乡,后并为3乡。明代编为22里。清代编为39里,后增至42里,另有东、西二“更名”281庄,亦分编为24里,清末清政府标榜“自治”,全县划分为17个“自治区”(又称乡)。以县城及其门、宴清、义和乡,南部为四棚、人和、太平、高庙王乡,西部为西湖、灵王乡,北部为常平、定水、四甲、安乐、七级乡。 1929年,依照国民党南京政府《县组织法》、《区自治实行法》、《乡镇自治实行法》之规定,编居民5家为邻,五邻为闾,五闾百户以上为乡(镇)。全县1184个自然村,共划为6区、284乡(镇)。第一区在县中、西部,区公所设城内,辖一镇、106乡及石门宋、徐庄、郎集、月堤、沙土集等346个村;第二区在县东部,区公所设在常楼村(今属范海乡),后移阿城镇,辖6镇、61乡,范海、闫楼、真武庙、阿城、张秋等252个村(镇);第三区在县北部,区公所设在石佛村 ,辖5镇、37乡,五杨、定水镇、四甲李、朱老庄、郭店屯等142个村庄;第四区在县东北部,辖2镇、28乡,七级,关桥口、安乐镇、平坊、杨窑等201个村(镇);第五区在县东南部,区公所设在张富安(今属河南省台前县),辖18乡,十五里元、城陂、接波浪、徐楼(今属梁山县)等167个村庄;第六区在县南部,区公所设在秦家庄(今属河南省台前县),辖20乡,马楼、裴城信。杨天章,张楼(今属郓城县)等104个村庄。 1936年,县内六个区所辖284个乡镇合并为51个。第一个区辖10个乡(镇)即谷山镇、谷丰乡、沙河乡、仓上镇、义平乡、波河乡、西湖乡、嘉禾乡、迷魂乡、常平乡;第二区辖9个乡(镇),即张秋镇、阿城镇、平和乡、义和乡、信和乡、聂和乡、仁和乡、雍和乡、忠和乡;第三区辖9个乡(镇),即石佛镇、定水镇、郭屯镇、北平乡、中平乡、正平乡、太平乡、国平乡、雍平乡。第四区辖9个乡(镇),即七级镇、安乐镇、孟母乡、河东乡、河西乡、孟尝乡、安定乡、永安乡、古城乡;第五区辖7个乡,即景阳乡、天平乡、共和乡、岔河乡、福安乡、光平乡、?河乡;第六区辖7个乡,即义聚乡、沿河乡、三义乡.三和乡、仁义乡、文化乡、遵华乡。 1939年阳谷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后,随着抗日根据地和游击区的扩大,先后建立起11个区。1945年7月阳谷全境解放后曾多次调整区划。1947年7月聊阳,徐翼等县建立后,县辖范围大大缩小,共划分为7个区。一区在县城西、区部设在俞楼村;二区在县城西南,区部设在郎集村;三区在县城南,区部设在仓上村;四区在县城以东,区部设在鲁坊村;五区在县东北部,区部设在闫楼;六区在县城以北,区部设在小迷魂阵村;七区在县西北部,区部设在斜店村。1949年9月,聊阳、徐冀两县同进撤销,原属阳谷县的村镇全部回属,重新调整为10个区。一区在县城西南,区公所驻门庄村;二区在县东部,区公所驻阿城镇;三区在县北部,区公所驻九都杨村;四区在县东北部,区公所驻七级镇;五区在县东北部,区公所驻安东镇;六区在县城以北,区公所驻赵庄村;七区在县中部,区公所驻王庄村;八区在县西北部,区公所驻青杨李村;九区在县城东南,区公所驻冀王村;十区在县城以西,区公所驻仓子村。同年年底,又将第十区并入第一区,第九区改为第三区,原第三区撤销,所属村庄分别划入第四、五、八区,全县共设8个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