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青少年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营造无烟、清洁、健康的绿色校园,近日,冠县组织全县中小学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禁烟令”要求,推出切合实际的禁烟举措。
通过举措,凡进入小学、幼儿园校园内,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明确校长(园长)是学校禁烟第一责任人;在校门口显眼处设立“无烟校园”或禁烟标志和学校禁烟监督电话;规定学校不设置吸烟区,不摆放烟具,学校小卖部不得销售烟草制品。同时,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对禁烟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的学校进行查处通报。学校根据该新举措,将履行禁烟职责纳入教职工考核和学生评价体系,并设立禁烟监督员,加强禁烟常动态监督,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确保师生身心健康。各学校教职工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相互之间不敬烟,不劝烟,不在校园内吸烟。还通过“小手拉大手”等形式,让学生向家长宣传控烟知识,劝阻家人不吸烟和避免被动吸烟。 (申洪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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