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脆弱小生命,哪能承受遗弃之重。9日中午,一名出生仅7天的女婴,被丢弃在青岛山公园,幸被好心人及时发现,八大关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婴儿身上并没有可以证明身份的信息,在民警帮助下,孩子已经安全入住青岛市儿童福利院。
发现时尿不湿很干净
“荒草丛里有孩子的哭声,我走近一看,石头下躺着个婴儿!”市民张先生在青岛山公园一条山路旁发现了躺在被子里正在哭啼的婴儿。“大冷天的,父母怎么就忍心把孩子搁在公园不管了?”张先生告诉记者,当时孩子还在里面闭着眼睛呼呼大睡,嘴唇已经冻得发紫。他看到孩子被条小毯子包着,毯子里还有一个出生指环,其他什么也没有。“孩子的家人并没有留下任何字条,我看到的时候,孩子的尿不湿还是很干净的。”他估计是刚刚放下不久。
可能患有“三凹症” “从外表看,孩子并没有明显残疾,还需要进一步体检才能确定孩子身体有无其他问题。”民警说,女婴被抱回所里后一直在睡觉,他们看到指环上面写着:孙伟,女,2014年4月2日3:20出生。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了八大关派出所见到被遗弃的婴儿,小家伙长得很可爱,可能是见到了生人,小家伙不停地眨眼。 由于没有线索,民警只能先将婴儿转送到市儿童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对孩子做了初步检查,他们认为孩子是一个早产儿,并可能患有“三凹症”。记者了解到,“三凹症”是指呼吸极度困难,因肺部气体吸入困难,致使在吸气时可见胸骨上窝、两侧锁骨上窝以及下部肋间隙均显凹陷。 父母遗弃婴儿可判刑 民警表示,他们会全力追查遗弃者,希望女婴家属看到报道后,能尽快和警方联系。警方表示,根据《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母子、父子)之间具有赡养的义务,而《刑法》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按《刑法》有关规定,如果将婴儿遗弃于没有行人或人迹罕至的地方,其行为则严重侵犯甚至剥夺了弃婴的生存权,还涉嫌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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