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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石首原法院官员杀死讨债人抛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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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6 15: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楚天金报》报道7月4日,湖北荆州石首市法院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余学滨因债务问题,将债权人杀害并抛尸涵洞。13日,余学滨被警方抓获。  7月8日17时许,石首市横沟市镇新沙村2组村民杨世彪到绣林派出所报案称,其姐姐杨莲香4日失踪。杨莲香今年50岁,住绣林街道办事处建宁大道330号。
  9日8时许,石首市公路局在石首明珠大道施工时,职工邹某等人在明珠大道与解放大道交会处的涵洞内发现一具女尸。工友们当即报警。接警后,石首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徐荣国率刑警大队技侦人员、绣林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勘查。经杨世彪等人辨认及DNA检验鉴定,警方认定死者为杨莲香。经现场勘查及尸体解剖检验,警方确定死亡性质为他杀,遂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警方根据杨莲香家属提供的信息,查到受害人手机信号消失前曾与余学滨联系,并从余学滨的私车上采集到杨莲香的血迹。
  7月13日,警方在医院将正在治疗的嫌犯余学滨抓获。余学滨,男,今年53岁。今年5月,余学滨刚从石首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一职退居二线。据余学滨交代,他与受害人杨莲香有数十万元的债务关系。7月4日,杨莲香要求他偿还债务而发生冲突,恼怒之下,他将杨杀害,后将其尸体包裹、捆扎,抛尸于涵洞中。
  据相关人士透露,10日,石首警方曾找余学滨调查。余学滨似乎已经感觉到情况不妙。11日下午,他在石首建宁大道开车撞向一辆外地大货车,企图自杀,后被送往荆州医院抢救。对于此说法,石首警方未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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