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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荣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 发布日期:2011-12-13 | 来源:高唐县人民政府 | 浏览次数: 12 | 字号:[ 大 中 小 ] |
| 近日,高唐县被文化部命名为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12月8日,在全省社会文化“六项评选”颁牌暨“三馆一站”免费开放会议上,颁发了牌匾。
“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是国家文化部为推动中国民族民间文化普及发展、丰富广大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保障基层群众基本文化权益而设立的文化品牌项目,在发展和创新优秀民族民间文化,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广大基层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高唐县是山东省社会文化先进县,文化底蕴深厚,具有悠久的民间文化艺术传统,尤其是书画艺术源远流长。在评选活动中,县文广新局积极申报,经省文化部门推荐、文化部专家组评审和实地抽查,高唐县凭借书画品牌优势被文化部命名为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李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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