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常回家看看”很火啊,不得不火!咱先不说这条法律的执行力怎么样,就说这条律法存在的意义。! U v# l e( w
说几点,大家讨论下。。。。。。。。。。 ) N T$ a8 J- X; w2 z7 j* c2 U
谁都知道孝是美德、不孝是恶,从目前社会来看,这条法律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制约那些把父母一丢就跑到大城市打工的超生者,立法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也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就是一棍子将大多数人打死了。6 @: T, h( c S" N) p @+ _
把道德写进法律,进一步说明了社会道德已经到了极其败坏的地步,天下之无耻莫过于此吧?如果“不常回家看看”都沦为犯法,那中国90%都是犯人。你看看,一边用各种制度造成外出务工、经商的人们与家庭两地分离,一边又用制度强制要人们“常回家看看”,大家看不出哪里不对吗?
- A# H7 c' n; ^9 L& x- t2 |. B! B5 X& o! N其实,绝大多数不常回家看父母不是因为不想回家,而是因为生活压力、工作等原因,甚至把孩子都放在老家,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这简单的一纸法律能解决什么问题?国家给看护老人假期吗?国家给出车票机票钱吗?因为请假被扣工资,国家给补助吗?被辞退了国家给找工作吗?如果什么都没有这样规定有什么用?假如法律规定,每个人年收入不得少于100万元,否则就违法。那么全民一定双手赞成,最好强制执行,不回家由法院派警察用警车押送回家,这样过年买不到票回家的就可以回家了。
; F& g$ U* M- Y7 O而且目前大多数在外打工的人都不是多么富有的,家里父母都是普通老百姓,有资产有别墅豪车的很少吧?小康的都不见得有多少!当然像那些家里攒个几千万的也不用为来回奔波这么几个钱犯愁! + F* J0 I4 j5 T4 A
前两天一个朋友吐槽,如果过年没票回家,我就去自首,坐警车回家。呵呵,像我们这样一年才能回一次家的,我看离枪毙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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