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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纪委通报8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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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5 10:3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聊城日报讯 “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聊城市纪委、市监察局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东昌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孟鑫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东昌府区纪委给予孟鑫党内警告处分。

  茌平县杨屯镇卫生院违规向全院职工发放“五一”节日补助,茌平县纪委给予该院院长周庆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县卫生局工会主席朱长岭进行诫勉谈话。

  莘县张鲁回族镇农技站站长王纪广工作日午间饮酒,莘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对张鲁回族镇副镇长郭记东进行诫勉谈话。

  东阿县大桥镇政府安监办主任李学磊工作日午间饮酒,东阿县大桥镇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东阿县纪委对大桥镇政府分管负责人程传鹏进行诫勉谈话。

  高唐县国土资源局储备科科长孙建勋工作日午间饮酒,高唐县监察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高唐县纪委对该局纪委书记曹怀明进行诫勉谈话。

  临清市青年办事处办公室工作人员李忠厚工作日午间饮酒,临清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办公室主任马德成进行诫勉谈话。

  阳谷县交警大队民警张玉斌公车私用,阳谷县交警大队给予张玉斌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阳谷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云全县通报批评。

  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苏飞、许文培工作日午间饮酒,冠县纪委给予苏飞党内警告处分,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许文培行政记过处分,冠县纪委对分管负责人贾献敏进行诫勉谈话。

  通报强调,“中秋”、“国庆”期间,是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滥发津贴补贴等歪风易发高发时期。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通报曝光典型问题,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对因监督管理不力导致出现违规违纪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从严格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记者 吕 磊 通讯员 廖吉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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