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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茌平县为帮助家庭贫困学生上大学,自2009年起,按照“应贷尽贷”的原则,全面启动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2013年,茌平县财政共筹资1800多万元用于生源地助学贷款。5年来,茌平县财政累计发放助学贷款5100万元,帮助近万名贫困大学生圆了大学梦。
生源地助学贷款面向户籍在本县的高校新生或在读学生,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学年最高6000元,主要用于大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借款期限最短不低于5年、最长不超过14年。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截至目前,该县已为1000多名贫困学生办理了贷款手续,预计还有近2000多名贫困生需要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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