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阳谷县 副局长 传言
[提要] 近日,有网友在大众论坛发帖爆料说,聊城市阳谷县药监局副局长开车撞人并拖行70余米。不足五十字的帖子引发网友关注,日前,大众网对此事进行了核实。阳谷县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确认有此交通事故,但不存在撞人后拖行;阳谷县药监局也承认撞人者李某为本单位副局长,但表示李某目前正常上班。
大众网济南7月5日讯(记者 冯炜程 见习记者 尹海洋)近日,有网友在大众论坛发帖爆料说,聊城市阳谷县药监局副局长开车撞人并拖行70余米。不足五十字的帖子引发网友关注,日前,大众网对此事进行了核实。阳谷县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确认有此交通事故,但不存在撞人后拖行;阳谷县药监局也承认撞人者李某为本单位副局长,但表示李某目前正常上班。
网友发帖:药监局副局长撞人并拖行70余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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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众论坛中有一篇不足50字的帖子,说阳谷县药监局副局长李某开车撞死村民后拖行70余米,“没有刹车痕迹,看也不看就直接走人”,( http://club.dzwww.com/viewthread.php?tid=25205056&;extra=page%3D1)并附两张照片。由于媒体对此事并无报道,因此该帖一出,便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情况是否属实? 4日,大众网记者电话采访了聊城市阳谷县交警大队和阳谷县药监局。
交警大队:有此事故 已达成赔偿协议
阳谷县交警大队事故科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案件的大体情况:6月24日上午10时许,李某在限速为80公里的道路上行驶,在直行通过十字路口时,与转弯的电动车相撞,造成电动车车主被撞伤,伤者后送往医院医治无效身亡。
该负责人介绍说,经调查李某撞车并未对伤者“拖行近百米”,事故发生后,同行的李某的弟弟拨通了120和122,李某则去了交警大队事故科处理事故。在问及撞人后李某是否及时刹车时,该负责人表示,“从交警处理的现场图片看,现场没有刹车痕迹。”
该负责人表示,截至4日下午,此事故的责任认定书还未下发。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双方当事人已达成赔偿协议,近日通过公证后即可生效。
阳谷县药监局:李某正常上班
4日下午,在多次拨打后,记者拨通了阳谷县药监局办公室的电话,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撞人者李某是阳谷县药监局副局长,但对当前单位如何处理此事,李某撞人时所开车辆是否为公车,该工作人员均表示不清楚。在问及李某现在是否上班时,该工作人员说“今天(4日)看到李某正常上班”,他称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赔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