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试点对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运用更多资源更好保障民生。 会议指出,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衔接互补,可以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有利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扩内需、调结构。会议决定,借鉴国际经验,开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鼓励购买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商业健康保险。对个人购买这类保险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用政府与市场的合力更好托举民生。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我们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是用税后收入,此次个税优惠政策出台后,将在税前扣除,可以少缴纳一部分个人所得税,从而通过税前扣除来降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成本,有利于提高消费者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消费意愿,扶持和培育商业健康保险市场。”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不得不加速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现实压力。数据显示,我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量达到2.12亿,占总人口的16%。老年人口的两周患病率为46.6%,远高于全国18.9%的平均水平。“结合我国现在的医疗体制改革和即将到来的老龄化社会的压力,此次税收优惠政策是战略性的举措。”张斌称。
目前,我国仅对企业购买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保险在工资总额5%以内税前列支,对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的税收优惠尚为空白。此次试点对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对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居民基本医保、养老的补充有积极作用。 保监会副主席黄洪曾表示:“个人医疗费用负担重,需要我们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及早引导居民做出更科学合理的医疗财务规划,拓宽全社会健康保障资金来源,形成政府、社会以及个人共担健康医疗风险的格局。” 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达到1587亿元,同比增长41%。但健康险在我国保险总保费中占比仅为8%,远低于美国40%的水平,健康险的人均保费仅为116元,也远低于美国的16800元。 健康险近年来在国内呈现蓬勃的发展态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微博]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健康险将迎政策“窗口期”,预计未来相关政策支持内容,包括大病医保支持、税延政策、保险发展养老健康产业用地保障及农险财政补贴等将加速落地。这将促进各家保险公司开发出更多保障类产品,回归保障本源,惠及民生。预期医疗健康险将迎来政策和行业的双向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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