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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等地未提高个税起征点 地税局称软件没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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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1 22: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广网北京9月10日消息(记者周义)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在9月1号开始施行,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不过,最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热线4008000088不断接到电话反映纳税起征点的问题,在河北唐山,天津武清,以及上海、厦门等地,某些地方税务局以软件没有更新为由或者干脆不说明理由按照2000元起征个人所得税。2 Q5 Q: |! f9 ]3 J/ k& X
  在上海市一家公司工作的吴先生前两天收到工资,令他和他的同事们不解的是,个人所得税没有按3500元征收,而是按2000元征收,虽然9月份发放的工资是8月份劳动所得,但新个税法明明规定从9月1号起,按照3500元起征个税,为什么地税局要按照2000元起征?
" n5 T6 c6 f2 c3 w- s  吴先生:我们打电话给上海税务局,应该3500起征,但是上海税务局说不行,我们还是2000起征,因为我们的软件没跟上。我说这好象不是理由,没跟上就可以给我们2000就起征了?他说不管,我们没得到通知。后来我们到其他部门的人力资源发工资的时候问了一下,他们屈服于税务局的没办法,后来都以2000起征,上海很多公司现在还是2000起征。
) k7 E* ?, J, Z3 F% S  上海市地税局的解释又是如何?# F' r9 s2 O" o7 M
  上海市地税局:您好欢迎致电闵行区税务局。/ O  f& C0 q4 S$ R4 I" n
  记者:您好。! Z; e7 D% N) y! c
  上海市地税局:您好哪位?
2 M6 [0 a$ D' C# ]  记者:我想咨询一下……
9 Y, t: {* E4 r; m  上海市地税局:请问您是哪位?您哪位?我这边是针对企业的。! ~6 ~( X" Y4 W8 J7 @3 r) e
  记者:是针对企业的?
4 P, m/ `6 A% z' K: L" ~  上海市地税局:对,如果你个人有问题,麻烦打12366咨询。
4 l, p6 y9 z- X) W  记者:我不是个人问题,公司的事,公司让我问问。
& l7 m% ~- c8 J  B3 A  上海市地税局:哪家公司的?你能找你对应的税务这边的人员吗?因为我不可能不负责这块,要是税务专员的话我们这边很多税务专员,并不是说,因为我们是对应,不是说每个都解答,而且可能有一些解释方面的问题不是很方便。3 y& D2 J% {  z5 V, s3 t
  记者:很简单就两句话,就是9月份它个人收入所得税是按2000还是3500收啊?我们做一下账啊?
% M' s$ H2 Z0 @/ U  上海市地税局:记提在帐面上。
- k& A/ f( `$ _+ M  记者:记提在帐面上是吧?; u5 J5 U* E/ A. h) m; H
  上海市地税局:帐面上什么时候记提出来的?, z0 |# C: V# W# \: ^
  记者:记提出来9月23号吧。
) |2 N4 q" w6 @2 ?  上海市地税局:9月23号那应该是记提的8月份的对吗?
% K4 e0 k; k9 T% r  t+ U- D  记者:对。+ h" a: o  M% ]1 h2 ^4 ~" ?
  上海市地税局:如果是8月份的工资的话应该是2000。" h# y" A" g# Y
  记者:按2000收啊?6 ]' M. J4 X/ L; t# T  X, x6 c
  上海市地税局:对。
. c, G0 d# t* g: k2 a6 |  记者:如果是记提的话是9月份的呢?
: R% m" i/ a& Q6 U  c  上海市地税局:9月份记提的是9月份的工资还是8月份的工资这里面是有差别的。
. M4 N- z/ u3 y  记者:如果是9月份的工资呢?+ h8 A% Y5 B% C; f$ L( q
  上海市地税局:9月份工资的话是,如果记提的是9月份的公司是适用3500的。( l6 a8 c3 s* u: _) B( E/ l6 }- q
  记者:不是说不管是哪个月的工资都按3500收吗?! K3 |$ l0 s' F- }
  上海市地税局:这个政策,这个政策我只能说新闻里面的解释是这样,但是我们这边的解释并不是这样。
; |3 b/ N. E; c9 z) N  记者:那怎么办,那我们是不是要回避一下把这个账做一下呢?
: e) o( M! y; K$ S; ?1 [7 b  上海市地税局:这个是你们企业的事情,我不方便解释。
" d2 j' f9 e' l  ?1 d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岳树民认为,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4 l$ u" S" y" s7 F# B
  岳树民:只要是9月份取得的所得,都应该按照9月份的规定来执行。
( q( m' C( y( q- N5 ?# w3 Z  12366纳税服务热线也对此进行了解释。1 E" r2 f8 ?4 T5 t3 Q! c
  服务热线:这个不管您是几月份劳动所得,我们税法只按实际发放时间,就是说得他个人所得的那个时间为准,他是8月份劳动所得,但是您8月份没给的,等于他还没有在8月份得到,9月份到手的。
  @" D" i# ]+ X  记者:记提工资是怎么回事?1 F# \5 ?( O, L, i- R
  服务热线:那个是您财务上的问题,税务一般不考虑财务的事,您有了这个所得才涉及个人所得税,就是说它到手的那个,您发的时候那个同时发生了收入您单位代扣,什么时候发的什么时候扣,还没产生纳税义务,收到钱的时候才产生纳税义务。( {  d2 g* X1 I/ G
  国家税务总局曾经明确指出:单位在9月发放的不管哪个月份的工资均应适用新个税法。某些地方税务局的做法明显是与新个税法相悖的。3 m0 L0 F6 a8 Z$ ]
  在厦门,也面临着类似的状况,听众反映由于软件没有升级,不能适应新个税法的网上报税的操作,地方税务局也按照2000元起征个税,在昨天才事情才有了转机。
. e, l0 I2 K8 t+ U" [* u  听众:前两天的时候,如果通过厦门市地税网申报个税,发月薪的属于提前到税的企业,整个地税网系统没有跟上新的税法,没有更新,如果我们通过网上报税,只能按照旧的标准。按照2000块的基准点来扣,到目前为止应该有两天了。
4 d% h* c8 B) H! ^  我给中国之声爆料有两三天了,这整个期间我们都是在跟厦门市地税在沟通,但是效果都不是特别好。今天,厦门市地税给我们一个反馈,在网上申报的系统有一种新的办法进行操作,目前可以按照3500里扣税。
8 H/ C8 A" |7 E: n  A4 O' H  前几天都是没有办法进行操作,而且对说这种他们没有接到文件,系统怎么样就得按照这个来报,他们没有办法更改。今天态度有所转变,虽然尽管不是很好,但是还好。
! ?2 N! S2 T# k' F% f) x# J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新旧个税法的衔接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在9月1号以前已经有了明确解释,这就是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6号公告。而在地方执行层面上进行得却如此艰难,恐怕打击的还是中央政策的公信力和信任度,不能不让人深思和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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