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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寒假将至,聊城2012年中小学放假时间确定。14日,记者从教育部门获悉,今年寒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仍为4周,高中阶段仍为3周。
按照《聊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寒假工作的通知》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2年寒假时间为4周,放假时间为2012年1月14日(农历2011年腊月二十一日)至2012年2月13日(农历2012年正月二十二日);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为3周,放假时间为2012年1月17日(农历2011年腊月二十四日)至2012年2月7日(农历2012年正月十六日)。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严格遵守寒假起止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放假或提前开学。寒假期间,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进行其他形式的集体补课;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举办的面对中小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不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做好假期前的安全教育工作,通过召开班会和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手机短信等方式,重点强化督促中小学生安全使用煤气、安全使用电器、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饮食、遵守交通法规等,切实提高每一个学生的自护自救能力;学校和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均要事先进行精心设计,做好安全预案,注意对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检查工作,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寒假这一有利时机,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寒假是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春节等重要节日的集中期,要充分利用此契机,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增强中小学生对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各中小学校要立足于丰富寒假生活、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以全省统一规划使用的《寒假生活指导》为抓手,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寒假生活指导。除此以外,各中小学校不得再布置学科知识复习巩固类书面作业,确保学生有自主安排活动的时间;要适宜组织丰富多彩的户外实践活动,要坚持书本知识和实践学习的统一,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通过推荐精品图书、撰写读书报告等形式组织学生开展寒假读书活动,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丰富寒假精神生活。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大对学校规范办学的监督力度,对不能执行或违反上级文件规定的公办学校,要取消当年其所有先进集体、教师个人的参评资格,甚至取消已经授予的荣誉称号;属于私人办学的,要减少其招生计划,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管理权限和程序依法取消其办学资格。对于参与、动员、组织学生乱办班的教师,视情节可以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已经获得的荣誉称号,降低、取消教师级别甚至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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