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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8日,巴西里约热内卢东北部弗拉德区被石油污染的区域。 Marcia Foletto / 东方IC
巴西坎波斯联邦检察院近日要求美国雪佛龙石油公司中止在巴西的石油钻井作业,并要求其为石油泄漏事故支付200亿雷亚尔(约合107亿美元)的赔偿。这是巴西迄今为止在石油生产领域开出金额最大的罚单。检察院认为,雪佛龙公司处理原油泄漏、封闭油井的行动迟缓,所使用技术不到位,致使在1个多月里没能彻底制止原油泄漏,显示出该企业缺乏对海洋环境的重视和有效的预防计划。
事发两天后才向有关部门报告
雪佛龙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油企业之一。2009年以来,雪佛龙与巴西石油公司合资,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州的坎波斯湾弗拉德油田进行钻井和石油开采作业,每天石油产量7.47万桶,约占巴西石油日产量的3.5%,是巴西第三大石油企业,仅次于巴西石油公司和壳牌石油公司。
11月7日,该公司在弗拉德油田钻井时,突然遇到地下无法控制的超大压力,蕴藏在海底岩层下的油气从井口缝隙喷溢出来,泄漏到大西洋海域并在海面上形成大面积的油花污染。两天后,该公司才向巴西石油管理署报告,并按巴方要求采取紧急措施控制喷溢的漏油。据巴西石油管理署估计,11月8日至11日,大约有2400桶石油泄漏。此后,漏油量逐步减少,但溢油问题没有完全解决。12月13日,雪佛龙的代表承认,通过海底监测,发现原油还在溢漏,每天大约有1桶(159升),完全制止漏油还要一些时间。巴西技术人员乘坐海军直升机到油田巡察时,仍然能看到海面上飘浮着油花,面积大约有1平方公里。
雪佛龙钻井漏油事故在巴西引起了强烈反响。里约热内卢州环保局长阿迪尔松说,“这次事故的性质是严重的”,按照巴西标准,泄漏原油超过200立方米(约合20万升)就被视为“大面积事故”。巴西海军和石油管理署估计,弗拉德油田泄漏的原油有38万升。为此,当地环保部门依据巴西石油法,对雪佛龙处以5000万雷亚尔的罚款。在事故调查结束后,还将根据新情况,重新评估,给予补罚。
11月23日,巴西石油管理署下令,无限期中止雪佛龙在弗拉德油田的所有开采作业,并要求该公司彻底封堵漏井的井口,清扫残留在海面上的原油。当地渔民协会也要求司法部门对漏油事故进行独立调查,对当地捕鱼业造成的经济损害进行评估。渔民们认为,漏油点虽然得到控制,但油气渗透到海底岩层,将对鱼类生存带来长期潜在的威胁。负责调查原油泄漏事故的巴西联邦警察局也表示,如果调查证明雪佛龙在原油泄漏上负有责任,将以“破坏环境罪”惩处。
必须雇用独立环境监测机构
巴西报纸指出,雪佛龙在弗拉德油田钻井时发生的油气泄漏事故,与去年4月墨西哥湾石油泄漏事故有相似之处:这次雪佛龙所雇用的钻井承包商是瑞士越洋公司,而越洋公司也是为英国石油公司提供服务、在墨西哥湾从事钻井的承包商。此外,在坎波斯湾使用的钻井船与在墨西哥湾的钻井船都属同一型号。虽然坎波斯湾泄漏的原油没有蔓延到沿海岸边,污染面积不大,也没有接到海洋动物死亡的报告,但是,海上石油开采的安全性再次敲响了警钟。
巴西基础设施研究中心主任皮莱斯认为,现在世界上80%的石油产自陆地。但是,海上石油的开采却在迅速增长。巴西海上石油产量已经超过石油总产量的95%,而且巴西最近几年又陆续在沿海地区的海底发现丰富的石油储藏,世界上许多石油企业闻讯赶来参与巴西深海石油的开采。估计巴西深海石油开采大约需要钻探1000口油井。如果不及时采取预防措施,一旦发生类似事故,对巴西海洋环境将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另外,无论是巴西还是发达国家,对深海石油开采都缺乏有效的预防性技术,特别是巴西深海石油是在距海面6000米以下的海底盐层深处,加强石油开采的安全性更是重中之重。
里约热内卢州环境厅长明克指出,“这是一次红色警报,我们必须吸取教训”,该州已经发出通告,要求所有在海上油田作业的企业,无论是跨国企业还是国内企业,今后都必须雇用独立的环境监测机构,对石油勘探、开采和生产过程实时监控。巴西政府也强调,所有在巴西从事石油开采的外国企业,必须采用最先进的钻井和开采技术,并做好事故预防和应对方案,以确保海上石油生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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