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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是农历腊月廿三,传统的小年,根据安监部门的安排,这也是2012年龙年春节烟花爆竹允许燃放的第一天。15日,岛城市内四区350处烟花爆竹零售摊点迎来了开张后的第一个销售高峰。在此提醒,今年对烟花爆竹的燃放区域限制十分严格,市民燃放时不要光顾着开心闯了“禁炮区”。
! D U3 }. o5 A; A9 X 据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2012年春节青岛全市烟花爆竹监管通知》规定,16日是2012年春节烟花爆竹被允许燃放的第一天。当天燃放时间为,从早晨7时起,至24时结束。根据《通知》安排,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允许燃放时间共有 6天,包括1月16日(腊月廿三)在内的1月23日(正月初一)、1月24日(正月初二)、1月25日(正月初三)、2月6日(正月十五)共5天中,每天的允许燃放时间都是7时至24时,2012年1月22日(除夕)可以全天燃放。 % @$ h9 H1 j) g5 @9 q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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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是各处烟花爆竹指定零售点自开张以来最热闹的一天,当天恰逢周末,许多市民走上摊位,为小年选购烟花爆竹。“过小年还是买鞭炮的多,烟花以儿童烟花为主,大型组合类烟花得到年根儿才卖得欢。”宁夏路一处烟花爆竹零售点的负责人唐先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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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徐州路一处销售点 ,零售人员一边收钱,一边耐心地告诉顾客,“鞭炮最好在小区空旷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的燃放是解禁了,但也不是随处都能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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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市政府特别增加了7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区域,包括重要军事区域;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水、电、燃气、热力供应设施及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主次干道、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党政机关办公区 、教学科研单位、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 、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的建筑物安全距离25米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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