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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清市金郝庄镇冷西村冷欣蕊,是一个仅有7个月大的婴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其家长3月22日递交了有关申请资料后,临清市合管办立即按程序给予补偿,并于3月23日安排有关工作人员亲自将2.12万元报销款及时送到患者家中(编者注:患者家庭在聊城市二院花费医药费3.1万元),有效缓解了农村居民重大疾病的经济负担。
为切实做好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根据山东省卫生厅、民政厅《关于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临清新农合基金运行情况,2011年,临清成为聊城市首个全面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的县(市),到2012年该试点将在聊城市全面推开。
目前,试点病种共有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和单纯性唇裂。救治对象为0至14岁(含14岁)的参合儿童,辖区内定点救治单位有聊城市二院和临清市人民医院。农村儿童重大疾病保障由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对救治病例实行按病种付费,按试点病种限价范围内费用的70%的比例给予补偿。
目前,临清市已有7例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的家长申请了儿童重大疾病保障,将报销11.33万元。继冷欣蕊之后,其余6例也将于近日及时领到报销款。
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是减轻农民群众重大疾病负担的重大举措,是探索建立农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办法的重要实践。临清市卫生局和新农合办公室对这项惠民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试点工作,努力把这项惠及民生的实事工程抓紧抓好,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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