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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被指发放高利贷一事再起波澜。由于此前中石化四川方面刊发声明否认放高利贷,金鑫房地产公司原股东刘明等于12日在四川召开新闻发布会,并拿出四川中石化旗下公司向其汇款的凭证,再次指出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放高利贷。四川中石化销售公司新闻发言人昨日对本报记者表示,已了解上述情况,将尽快委托律师就此事发表一份声明。
房产商出示电汇凭证
在1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四川金鑫房地产公司原股东和法人代表刘明指出,除了四川石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四川中石化销售公司旗下还有四家,分别为:四川石化西南地产公司、四川石化多元化产业公司、成都金点子佳信咨询公司和四川长盛投资公司。这四家公司共向其房地产公司账户转入了4250万元、2500万元、1700万元、760万元,且四川中石化董事长兼党委书记黄久长个人也向金鑫房产账户转入300万元,共计9510万元。刘明向到场媒体出示了银行电汇凭证、加盖有四川石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章的欠款证明、资金明细表等证据。
四川中石化曾发声明
此前刘明称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旗下公司向其借高利贷,中石化四川公司一位下属公司的负责人黄波更是违规占有了其公司的股权,并成为该公司法人代表。
此后,中石化四川方面给本报记者发来一份声明称,刘明的说法颠倒黑白,公司是向该房地产公司投资,并与其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不过对于项目投资协议的具体内容,四川中石化方面却并未披露。
据了解,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并不是中国石化的全资子公司,而是一家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合资企业。
昨日北京邦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明俊对本报记者分析称,仅凭目前这些汇款凭证还难以证明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放高利贷,问题关键在于中石化方面的欠款证明文件,具体内容如何,究竟有没有提到利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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