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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中国网事”报道,记者在美国特拉华州实地调查发现,所谓收购“美国大西洋银行”一事纯属子虚乌有。美国新汇丰联邦财团公司的注册地址居然就是代理其注册登记的中介机构(Agencs and coporations,INC.)的所在地。该公司负责人同时也在同一地址经营一家名为“Williams Law firm,P.A.”的律师事务所。该律师事务所代理美国新汇丰联邦财团公司进行公司注册的负责人约翰·威廉姆斯在接受记者专访时指出,该事务所是通过北京的一个中间人的介绍,以313美元的价格,为林春平办理了美国新汇丰联邦财团公司的注册手续。威廉姆斯表示:“我们没有授权别人使用我们这个办公室地址,我与他没有任何联系,我甚至不知道他是男还是女。”同时,针对林春平宣称的“美国新汇丰银行”是否涉嫌侵犯美国著名的汇丰银行商标权一事,威廉姆斯向记者透露,汇丰银行已于一周或两周前对林春平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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