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12-12 07:03:11
) [' ^/ i5 J! a- W3 p 使用电热毯时,电热毯引燃被褥,后因处置不彻底引发了一场惨剧,五人在大火中死亡。发生在今年4月21日凌晨的这场火灾,引起岛城市民的广泛关注。近日,经过市南区法院审理,电热毯的使用者李某某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 Z" y% r* W8 a q- Z 回忆9 S/ ]3 d3 L" _. A3 j- O9 W
凌晨大火致五人死亡7 o! S- I- R& a; v9 J" n8 G' b
今年4月21日凌晨3时许,市南区宁夏路156号田家花园9号楼2单元601室突然发生火灾。据目击了火灾过程的李先生回忆,火灾发生时,天下着雨,风也很大。“601室的南阳台突然蹿出火苗 ,趁着风势,火越烧越大。约5分钟后,两名女子从602室阁楼的窗户探出身子,并大声喊救命。”李先生告诉记者,“突然,另一名女子从601室南阳台跳下,被3楼阳台的晾衣架挡了一下后落地。”被送往解放军第401医院急诊室,但最终抢救无效宣告死亡。事后,记者了解到,该女子姓王,系本市某期货公司的一名职员。 n1 C# D( J# q* K: |: t/ c
李先生告诉记者,消防队员赶到现场后,很快便将大火扑灭了 。但大火产生的烟气很快就蔓延到602室阁楼,并最终导致阁楼内的四名女性租客全部死亡。经法医鉴定,四人血液中均含有不同程度的HbCO,属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6 b0 @3 b! ?/ x g! k7 U* |& H 至此,此次火灾共导致五人死亡。
! [/ p- ~ H, M' v0 H# T/ ~5 o 在消防部门4月22日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中,对于此次火灾的原因进行了认定。消防部门认为系601户承租人李某某在使用电热毯的过程中,电热毯引燃被褥,发现情况后租住人李某某和王某处置不彻底,导致被褥持续阴燃引发火灾,起火部位位于601户客厅,起火地点位于客厅电视柜南侧地面处,起火时间为4月21日凌晨3时20分许。
+ p6 n$ i+ {7 b; ?# z' J) k 讲述; v( g" o6 o4 k3 G/ T' L
电热毯阴燃导致火灾' }! \: N4 a6 x( X
事后,记者调查了解到,去年11月份,李某某和同事王某一起搬到田家花园9号楼2单元601室。而602室阁楼里住着四位刚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事发后,李某某被警方带走,并接受了讯问。在侦查阶段的供述中,李某某对当晚的事情进行了详细的回忆。“4月21日零时左右,合租室友王某对我说闻到一种焦糊的味道,怀疑是电热毯造成的。我就把电热毯的插头拿了下来,然后掀开被子,发现电热毯上有一处长为2厘米左右不规则的黑斑。掀开电热毯后发现,下面的褥子、棉垫子、席梦思床垫上都有焦糊状黑斑,我就把这些东西都拽下来了。”供述中,李某某表示,随后她和王某一起往电热毯、褥子和棉垫子上浇水,并将这些东西拿到客厅后接着浇水。经过约一个小时的处置后,李某某和王某分别回到各自的卧室。 ?5 m* c& S# {$ t* }
“大约凌晨3时20分,我突然醒了 ,透过门窗玻璃看到客厅里有火光,打开房门后发现是客厅内的褥子、电视柜、电视机已经起火了。”李某某称,王某被喊醒后,穿着内衣从卧室出来并大声喊“用水浇!”“我说还没切断电源,不能用水浇。”李某某表示,她回卧室拿了手机后,跟王某一起来到房间外面拨打110、119报警电话。* {7 u7 {& w2 N3 a
“打了报警电话,我们还敲了邻居的房门。”李某某回忆称,就在这期间,王某突然不见了 。“原来,她又折回屋里了,听到她的喊声后,我赶紧喊她赶紧出来。”李某某称,这时邻居已经出来帮忙了。“下楼后,我见到消防队员,告诉他们王某还在屋里,但消防队员没有找到。”李某某称,过了一段时间她才听说王某从楼上跳了下来,并被送往医院了。2 u3 s$ t+ t* m& A& { L5 m5 j, x
判决; ]& L7 `9 z% u% n& h0 Z& r8 F
一审最终被判失火罪! M, [0 R+ k9 b9 {$ b7 M
4月22日,因涉嫌犯失火罪,李某某被依法拘留。4月27日被逮捕,并被羁押于青岛市第三看守所。7月16日,市南区人民检察院以失火罪对李某某提起公诉。之后,市南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0 y2 r0 ~& u9 `7 }) Z# ^& B
记者了解到,本案由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全国刑委会副主任张需聪律师和大成青岛分所李升成律师担任李某某的辩护人,法庭上,辩护人认为,李某某对被褥“阴燃”处置不彻底是受专业知识有限所致,其对于“阴燃”引发火灾并无预见能力,主观上不存在犯罪过失;由于李某某的合租室友王某一度逃出火场,后又因不明原因返回火场,因此不应对王某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其余四名死者的死亡,系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其中电热毯的质量、房东的违法出租现象均是导致此次火灾的诱因。3 g ]6 h1 q e' A1 I9 k
对于辩护人的意见,法院并没有认可。“虽然李某某发现被褥被电热毯引燃后,做了一番预防处置,但对于自己的处理方法显然过于自信,对可能引发火灾的现实性发生错误认识,轻信能够避免,其主观上的过失是明显存在的。”“仅凭李某某一人的供述,并无其他证据证明,不能认定王某的死亡跟李某某无关。”“火灾产生的有毒烟气直接造成602室阁楼内的四位租客死亡,而产生火灾的直接原因正是李某某正在使用的被褥。”但是,“被告人李某某发现失火后,拨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失火经过,应当视为犯罪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认为李某某的行为构成失火罪,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3 i% h0 b1 r& J9 g" ^* V% ^7 K; v, x
律师; R- r* Y4 e$ D$ p8 `, q: n
火灾后果不应由她一人承担3 A/ Q* v, [5 ]: d
“对这个判决结果,被告人不能接受,作为辩护人,我们也不能认同。”张需聪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反复强调李某某应该被判无罪。“此次火灾的严重后果,是多种原因所致,李某某因受专业知识所限对火情处置不彻底导致阴燃,只是其中的诱因之一 。”张需聪表示 ,电热毯的质量问题、602户阁楼房主的违法出租以及消防人员的救助不及时,都是导致最终结果的原因。
9 ~( f' b) \4 f8 {* p; [ “电热毯是李某某两年前买的,能够引燃被褥,说明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我认为这也是本次火灾事故发生的重要诱因。”张需聪表示,而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12月1日发布、2011年2月1日实施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出租房屋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在本案602户阁楼显然不在‘原设计的房间’之列,并且如此狭小的空间,同时出租给四人居住,严重违反了该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违法出租,因而也是造成本案严重后果的原因之一。”张需聪说。5 G9 n0 D1 B* _* x8 y8 A3 _5 y3 t
据了解,目前,刘某某已委托张需聪和李升成律师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委托二位律师担任其二审辩护人。 I- W8 }6 ~" d
记者 李保光
$ b# G; g8 Y9 k% a V0 B: _- S* i* H7 O3 t9 w o6 i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 ^8 b. r+ k) j0 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