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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等地未提高个税起征点 地税局称软件没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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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1 22: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广网北京9月10日消息(记者周义)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在9月1号开始施行,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不过,最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热线4008000088不断接到电话反映纳税起征点的问题,在河北唐山,天津武清,以及上海、厦门等地,某些地方税务局以软件没有更新为由或者干脆不说明理由按照2000元起征个人所得税。& o1 Q  f, e% O/ H$ x
  在上海市一家公司工作的吴先生前两天收到工资,令他和他的同事们不解的是,个人所得税没有按3500元征收,而是按2000元征收,虽然9月份发放的工资是8月份劳动所得,但新个税法明明规定从9月1号起,按照3500元起征个税,为什么地税局要按照2000元起征?
; I$ y3 Z3 g4 k) z- F# R- p  x$ Y  吴先生:我们打电话给上海税务局,应该3500起征,但是上海税务局说不行,我们还是2000起征,因为我们的软件没跟上。我说这好象不是理由,没跟上就可以给我们2000就起征了?他说不管,我们没得到通知。后来我们到其他部门的人力资源发工资的时候问了一下,他们屈服于税务局的没办法,后来都以2000起征,上海很多公司现在还是2000起征。
- z  i" j5 v* y' H4 Z  上海市地税局的解释又是如何?* t8 _# ~! J/ Z1 m$ E  s/ E# n& h' N# R
  上海市地税局:您好欢迎致电闵行区税务局。& I3 I; f1 G7 t6 E
  记者:您好。
/ ]; N0 F. f9 K4 ^+ ^1 [7 ]  上海市地税局:您好哪位?( t! o) Z: s4 s; X' x; e- ~4 z6 `/ _
  记者:我想咨询一下……
4 y1 t; h+ |+ \5 W, H  上海市地税局:请问您是哪位?您哪位?我这边是针对企业的。$ i0 @$ I9 Y9 H$ h0 q/ g
  记者:是针对企业的?
  C5 O5 p4 H/ v( W& w  上海市地税局:对,如果你个人有问题,麻烦打12366咨询。) Z4 e) [$ x2 s, ?' e3 d7 x
  记者:我不是个人问题,公司的事,公司让我问问。
' v/ n3 j8 i& Z4 Y  上海市地税局:哪家公司的?你能找你对应的税务这边的人员吗?因为我不可能不负责这块,要是税务专员的话我们这边很多税务专员,并不是说,因为我们是对应,不是说每个都解答,而且可能有一些解释方面的问题不是很方便。1 P6 m* {* i2 B5 k
  记者:很简单就两句话,就是9月份它个人收入所得税是按2000还是3500收啊?我们做一下账啊?
- e* l) J. V; ?9 k& n  上海市地税局:记提在帐面上。
3 l! v# q& Y7 V0 i  记者:记提在帐面上是吧?
( a/ H( L; f7 r" d# B  Z: h* ~9 e  上海市地税局:帐面上什么时候记提出来的?
" O# @. h# q! t3 ?+ v  记者:记提出来9月23号吧。
; Z( J; c& F. {  上海市地税局:9月23号那应该是记提的8月份的对吗?  k; l8 h) H; R# q+ M3 m5 [$ ]
  记者:对。1 G6 N7 Q: N  Y( i) H
  上海市地税局:如果是8月份的工资的话应该是2000。
9 q, l  @$ _9 V% M5 x! |  记者:按2000收啊?/ E, S3 x. A  ?2 G
  上海市地税局:对。
2 e9 |; [+ g& a9 i  记者:如果是记提的话是9月份的呢?
) U  W6 ~+ c% U. [' F; r4 X  上海市地税局:9月份记提的是9月份的工资还是8月份的工资这里面是有差别的。' x- w8 W: W8 Y/ I
  记者:如果是9月份的工资呢?2 n' h' B6 ]% x* ~4 y3 A9 [3 |0 l
  上海市地税局:9月份工资的话是,如果记提的是9月份的公司是适用3500的。8 r& q9 E" }4 a/ H; q; M) P
  记者:不是说不管是哪个月的工资都按3500收吗?  G' H- b' b' D5 X4 P, x
  上海市地税局:这个政策,这个政策我只能说新闻里面的解释是这样,但是我们这边的解释并不是这样。% r: Y# P2 e( h- G( e# \1 d/ {
  记者:那怎么办,那我们是不是要回避一下把这个账做一下呢?
5 l, ~4 {! |* C" v: X8 X" `; g  上海市地税局:这个是你们企业的事情,我不方便解释。
- U; q& k1 M# R! `9 c( j: A# L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岳树民认为,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6 A2 E( v: \/ v2 L$ `8 o  岳树民:只要是9月份取得的所得,都应该按照9月份的规定来执行。9 ]/ W1 s# `4 x
  12366纳税服务热线也对此进行了解释。4 h' I3 R- O2 g& Q' [- i0 {; S2 E- s
  服务热线:这个不管您是几月份劳动所得,我们税法只按实际发放时间,就是说得他个人所得的那个时间为准,他是8月份劳动所得,但是您8月份没给的,等于他还没有在8月份得到,9月份到手的。
2 c& _4 Q% l6 k  n/ \9 \  记者:记提工资是怎么回事?% m1 }9 d: |8 X; ^- ^
  服务热线:那个是您财务上的问题,税务一般不考虑财务的事,您有了这个所得才涉及个人所得税,就是说它到手的那个,您发的时候那个同时发生了收入您单位代扣,什么时候发的什么时候扣,还没产生纳税义务,收到钱的时候才产生纳税义务。
: p& T) d5 u2 {  x  国家税务总局曾经明确指出:单位在9月发放的不管哪个月份的工资均应适用新个税法。某些地方税务局的做法明显是与新个税法相悖的。- `5 V# F3 K; \' A0 U- u
  在厦门,也面临着类似的状况,听众反映由于软件没有升级,不能适应新个税法的网上报税的操作,地方税务局也按照2000元起征个税,在昨天才事情才有了转机。
  Z6 E1 y% R- H/ j7 P5 F1 o  听众:前两天的时候,如果通过厦门市地税网申报个税,发月薪的属于提前到税的企业,整个地税网系统没有跟上新的税法,没有更新,如果我们通过网上报税,只能按照旧的标准。按照2000块的基准点来扣,到目前为止应该有两天了。. F% l9 s6 K1 P
  我给中国之声爆料有两三天了,这整个期间我们都是在跟厦门市地税在沟通,但是效果都不是特别好。今天,厦门市地税给我们一个反馈,在网上申报的系统有一种新的办法进行操作,目前可以按照3500里扣税。8 A5 k3 |, }2 }! x) g) ?3 Z, Z
  前几天都是没有办法进行操作,而且对说这种他们没有接到文件,系统怎么样就得按照这个来报,他们没有办法更改。今天态度有所转变,虽然尽管不是很好,但是还好。
& Z- \/ q/ d# S/ u0 t  l5 z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新旧个税法的衔接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在9月1号以前已经有了明确解释,这就是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6号公告。而在地方执行层面上进行得却如此艰难,恐怕打击的还是中央政策的公信力和信任度,不能不让人深思和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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