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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以租代征强占良田两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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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00: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山东冠县以租代征强占良田两百多
http://www.qianlong.com/2011-12-02 16:35:09千龙网

 
基本农田保护牌后就堆放着大量砂石
   健康中国新闻网综合讯(http://www.chnn.net.cn)据当代商报报道: 近年来,土地违法事件频发,国家对于相关案件的处罚力度越来越大。尽管如此,一些地区在经济利益的诱惑下依然我行我素。
  近期,山东省冠县定远寨乡黄寨子村群众向周刊记者反映:定远寨乡政府在今年麦收后将其村后约200余亩耕地强行征走,至今未能得到相应的补偿款。
  2011年10月11日,记者来到冠县定远寨乡黄寨子村进行了实地调查走访。
失地农民的无奈
  黄寨子村位于冠县东309国道701公里处南侧,记者发现一处空旷的耕地上正在圈建围墙,格外引人注目。据附近群众介绍:这片正在圈建中的耕地就是冠县定远寨乡招商引资项目——石膏板厂,占用的是黄寨子村和三庙村的耕地。三庙村一村民告诉记者:“麦收后这片地就不让种了,这个厂子占用三庙村耕地少,占用的大部分耕地是黄寨子村的。据说租金按照每年1200元/亩,听说到今年年底才能给租金。”
  对于征地事件,黄寨子村一位许姓男子这样描述:“征地之前根本没有召开村民大会更没有向村民出示征地手续,老百姓啥都不知道,只是有人在村里大喇叭上喊了一下。割完麦子后,地不让再种了,说是乡里准备征地,村里有部分胆大的在自家地里种点蔬菜,胆小的只是发发牢骚就不敢再种了。”
  在石膏板厂路南,一位年近七旬的老太太对记者说:“我是黄寨子村的,厂子占的都是俺六队的好耕地啊,我们祖祖辈辈都靠它吃饭呢,我们老两口现在一分田也没有了,打工挣钱去没人要,占地钱到现在一分钱都没给,真不知道我们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土地则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为确保粮食安全中央政府以及国务院温总理三令五申要求18亿耕地红线不能突破,严把土地供应闸门,严控园区建设大量用地规模。守护18亿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生产是十几亿人口吃饭的头等大事,守住这条红线,必须要守住法律与制度的底线,为此国家对征用耕地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可是所有的法律法规在山东冠县似乎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政府违规 以租代征
  随后记者来到冠县定远寨乡政府,说明来意后,乡政府办公室靳主任解释:“定远寨乡工业园属冠县第二工业园区,该石膏板厂是国有企业,是县主要领导招商引资的项目。”随后他联系了主管招商引资的张庆春副乡长,在张乡长办公室他向记者介绍:“石膏板厂占地220亩,是2009年批准的建设预留地,土地批文是一个月前批下来的,在2011年麦收后,我们就开始征地了,对老百姓是租赁的形式,每亩耕地每年1200元,今年的租金已经发放给了失地农民,从明年起每亩每年租金1500元,手续在县国土局。我们这样的做法是有些偏离国家政策,但全国很多地方基本上都是一样搞的。”
  关于租金,当地的农民说至今没有发放,而定远寨乡的张乡长却说租金已经发放。根据这一疑问,记者要求查看一下租金发放明细表和失地农民签订的协议书,张乡长说:“这些我们乡里都有,只是乡财政所负责人去县城开会,只能下午再说。”
  在冠县国土资源局,记者要求查看定远寨乡石膏板厂申报审批手续,该局负责人称马上到下班时间了,明天可以提供资料。
  次日,记者首先来到冠县定远寨乡政府,张乡长解释说:“今天乡财政所负责人孩子发高烧,没能正常上班,不能提供相关资料。”而冠县国土资源局以资料管理人员去聊城市开会为由不能提供相关的土地审批手续。
  由于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相互推诿扯皮,始终没能出示园区占用200多亩耕地的土地报审批手续、补偿款发放的相关资料,这相互推诿扯皮的背后又隐藏着什么?我们不得而知。
 ■编者按
  保护好农民有限的耕地,不仅关系农村的长远发展、农民的切身利益,更关系着子孙后代的生存和幸福,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将之妥善保护好。一些地方政府屡屡“以地生财”,不但严重侵害了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而导致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无法落实。一些地方政府缺乏长远眼光,盲目发展、盲目地将政绩和发展成果的“宝”押在了“卖地”上,这种发展思维要不得。上级相关部门更应从为民负责、为历史负责的角度,对违法行为予以重拳打击。
  山东省冠县地方政府以租赁形式占用老百姓的耕地本身已经违法,克扣截留农民失地补偿的做法更不可取。这件事情的发生不仅暴露了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漏洞,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在处理这些问题上措施尚失之以软、失之以宽。问责不到位、措施太“温柔”,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个别地方政府视禁令为无物。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指出:各地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征地补偿费用的监督,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补偿费用,要实行专户储存,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履行审查、监督、审计指导的职责,加强用地审批后的跟踪调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侵占和挪用征地补偿费,征地补偿费不得用于偿还集体经济组织的债务上交税款发放工资等。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截留、克扣、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发表于 2011-12-3 09:5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结果么?这需要人民齐心上访才能查出实事真相。守护18亿耕地红线。老百姓要生存。把底线打破了。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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