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于聊城人的公益平台-聊城人,聊城人缘来一家人,聊城老乡,聊城老乡会,聊城人在青岛,青岛的聊城人,聊城同乡会,在青岛的聊城人,漂流在外的聊城人,天南地北聊城人,聊城人自己的家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08|回复: 0

[新闻]终审判决书“神秘失踪” 河北高院迟两年才宣判(图)[DARQI]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24 23:5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特别提示:以下内容由大器新闻采集从互联网自动获取』2 B4 a5 v; v; X+ j6 _4 ]
7 e% ?; f0 F1 l1 `& {  O

* K5 I$ J6 L; h' D8 o% X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无罪判决书
4 v" k4 L) f- }+ N4 J6 { / R5 p, \4 d- g, e, K3 W. p
陈瑞武的释放证明书
( U3 a/ f0 P3 h3 d; i( d“宣告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瑞武、尚志红、杨洪义无罪。”
% n8 p8 H7 S, y9 d2011年11月4日上午,当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宣读这份长长的判决书时,45岁的杨洪义听到最后几句时,哑然痛哭。
3 F$ o1 X, P  l2 N6 {* B$ Q这个结果他等了10年,但若按照判决书上显示的日期,他只用等8年就够了。
7 y* g2 o/ S. j7 _这份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委托廊坊中院宣判的终审判决书,其末尾显示,“诞生”日期是2009年11月12日。
6 D! E* R/ H* U4 r3 x“两年来,这份判决书究竟去了哪儿?谁偿还我们被无辜多关的两年?”% \" O' ]/ M  O9 [
然而,当霸州市看守所的铁门重重关上后,曾经被控故意杀人的三人,除去脚镣、重获自由和一纸标明11月4日的《(无罪)释放证明书》外,没人再对他们命中“蒸发”的两年,给出任何解释。$ U: G4 M. E& b/ I6 a
六次“过公堂”,十年羁押
  F  W2 Z/ g6 t6 v# P% ^1 }从死刑、死缓、无期徒刑到无罪,陈瑞武、尚志红、杨洪义几经跌宕的命运,肇起于十多年前的两起灭门惨案。
: T+ [- v# i, w9 K$ C4 B* e1995年年底,霸州市胜芳镇一户居民杨长林及儿子杨山、杨雪松三人均在家中被杀;2000年12月,同样在胜芳镇,镇税务稽查队长刘德成及妻王俊铃、儿子刘根三人在家中被人杀死。经当地警方调查,两起灭门案的“主凶”,被锁定在同一个嫌疑人身上——其时在刘德成家对面开小吃部的黑龙江人原伟东。( H7 {7 [8 l9 D4 ?+ t3 d7 P' M
2001年9月27日,霸州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原伟东刑事拘留,同年12月15日将其逮捕。陈瑞武、尚志红和杨洪义,因被怀疑和原伟东一起参与了对刘德成一家的灭门案,同时遭到拘留、逮捕。在这前后,另有3名犯罪嫌疑人也“卷入案中”。至此,两起灭门案涉及的被告共7人。4 x) x4 j$ ~7 R, @. [
更令陈瑞武等三人没有想到的是,横在他们和其他4名被告面前的,将是一场长达10年、6次“过公堂”的司法马拉松。
! G1 N$ p) [/ b% ]8 \2002年年底与2003年年初,廊坊中院将两起灭门案合并审理。2003年6月一审判决陈瑞武、尚志红、杨洪义与“主凶”原伟东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6 H0 @& y; `! ?, `- [5 V0 W- m
涉案的7名被告均不服,而向河北省高院提起上诉,同年12月,省高院以“有的事实尚不清楚”为由,将两起灭门案发回重审;2004年6月2日,廊坊中院进行了部分改判,除陈瑞武、原伟东等三人维持死刑外,尚志红被改判死缓,杨洪义被改判无期,其余两名被告被判无罪。, H, c" G$ o& g  h; B- E+ V" ^
5名被判有罪的被告“依然坚信自己是无辜的”,于是再次上诉。2006年12月,河北省高院再次将案子发回重审。廊坊中院2008年4月23日作出第二次重审判决,结果与4年前第一次重审判决一模一样。$ k8 N) }8 B; M) Q  d) ^+ G! _! ^
这已是陈瑞武等人第五次由于自己坚称的“从没做过的事情”而“过公堂”。在河北省两级法院的“几来几往”中,三人已在看守所里被关押了近8个年头,时针指向2009年。
8 |: u: ]; \1 i7 F6 s4 B3 ]2009年5月14日,河北省高院终于直接提审此案。2009年11月12日,这次审理的结果——一份编号为(2008)冀刑四终字第142号的终审判决书最终“诞生”了。& ~- `  o0 ]2 ], y8 f
该判决书显示,对第一起灭门案,“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原伟东及另外一名被告故意杀人罪成立;对第二起灭门案,因为“各被告人在作有罪供述时,所供情节存在诸多矛盾……本起犯罪缺乏客观性证据”,所以依法撤销了廊坊市中院对陈瑞武、尚志红、杨洪义的有罪判决,而宣告三人无罪。
- V& [+ o3 E0 e$ {7 J! V4 J“我就知道自己没罪,10年来我一直知道。”在电话中,重获自由的杨洪义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反复诉说,他能料到自己无罪的结果,但没料到距离自己亲耳听到这个结果,“比判决出来的日子,能足足晚上两年”。6 J. T- @) G% {3 y6 Z& r
终审判决书“神秘失踪”
' h1 G& ]% d$ b: u' q8 D, X两年来,这份仅有20页、却决定了7名被告命运的终审判决书,在陈瑞武等人和他们的辩护律师眼中,一直处于“神秘失踪”的状态。& O3 v2 m( s5 ?* o. O" _2 j& ?
“从判决书作出来后,就没有人确切地知道它在哪儿。”三人的辩护律师都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目前能肯定的只是,它是在河北省高院和廊坊市中院间‘失踪’的。”
3 ]$ E8 Q0 a/ V! L* i& V陈瑞武告诉记者,2009年5月,河北省高院的那次“直接提审”,一度令他们充满希望。但开庭半年后,结果仍杳然无息,几名被告的家属和律师坐不住了,开始通过各种途径探询。" X4 S7 D& N) B! c9 W: a! s5 y
最先获悉判决已出的是陈瑞武的辩护律师、天津瀚洋律师事务所律师贾磊。2009年12月,他主动联系河北省高院刑事审判四庭主管该案件的法官王惠敏时,被告知“案子判下来了,结果改动很大。”
7 Y1 o8 W; ^" f+ H这个消息让他很兴奋,但随后便遇到了个麻烦——判决书在哪儿?何时宣判?
6 q, S# b) {/ e7 s8 g“问高院法官要判决书,就说已经委托本案的初审法院——廊坊市中院宣判了,何时宣判要问中院。”贾磊说。但随后几个月,一直没有宣判的迹象,坐不住了的贾磊多次致电廊坊市中院“探寻”这份判决书的下落,但“中院始终说不知道,没见着。”
6 q+ i# f1 a% L  l1 M3 s* T终审判决已出的消息很快在被告人的家属和律师间传开,更多人加入了“寻找判决书”的行列。+ O5 _- P3 d) [% j7 P  x3 Y
原伟东的辩护律师、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小峰告诉记者,2010年二三月间,他曾往河北省高院打了不下四五次电话,“但每次王法官都表示,判决书早就寄到廊坊市中院了”;2010年5月13日,贾磊和张小峰干脆去廊坊市中院“走了一趟”,中院当时审理此案的徐兵法官表示帮着“问一问”,但两人留下联系方式后,便再没接到回音;贾磊告诉记者,同年5月25日,他又给廊坊市中院打了电话,“中院当时审理此案的刑事审判一庭依然答复说:‘不知道委托宣判这回事儿’。”8 P. s# N3 l& n# f0 p! C# s
此时,距离这份判决书上标示的“诞生日”,已逾半年。
; h5 {7 T  X( j) M同一时期,霸州市看守所里的陈瑞武、尚志红和杨洪义,正经受着不知终点的煎熬。“在看守所里,我们问管教、问驻所的检察院工作人员,都说判决早就下来了,就是不给宣(判)。”至于原因,尚志红表示,“大家都不知道为什么。”
, n2 Z9 f  s" A/ z直到今年11月4日,“神秘失踪”的判决书忽然“冒”了出来,令人措手不及。两年来,这纸无罪判决究竟去了哪儿?
0 b# Z8 p% B8 w" c; ^' W12月12日,记者联系上了河北省高院主管本案的王惠敏法官。她明确表示,该案“2009年11月已经定案,同年12月底,就把判决书等卷宗材料寄走,委托廊坊市中院宣判了。”王惠敏告诉记者,“两年来,省高院还曾多次发函,敦促中院尽快宣判。”
2 @8 n2 J4 N" s$ f! B7 A: i% J( h1 V廊坊市中院何时接到的判决书?为何一直不宣判?目前依然是个谜。
0 [" T) @7 D' B: P  n, `( P就此问题,记者曾向该院当时负责审理此案的刑事审判一庭致电询问,但该庭工作人员,听到记者说明采访事由后,立即以“不清楚”为由,挂断了电话。/ d+ m1 _7 V4 U* `, I4 e
14日,记者又来到廊坊市中院,在该院宣传处,一名梁姓工作人员在看到中国青年报记者的采访要求后表示,“问题需经院里主管刑庭的副院长过目,一有回音,会立刻通知”。但截至发稿,仍未接到回复。
( m' [: P3 l0 k& Z" n: F% i交谈间,该宣传处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廊坊市中院在接到河北省高院的这份判决书后,“会转给刑事审判一庭宣判,11月4日,也是由刑事审判一庭宣判的。”
" V' [: Q! L. K6 p; e. P“当地司法机关压力较大”
7 v! u; \0 h. y, s' }# T( j两年里,不管河北省高院的这纸无罪判决身在何处,为何时隔那么久才“得见天日”?王惠敏法官向中国青年报记者透露,“当地司法机关压力较大”或是主要原因。
& D2 Y+ j5 e0 T) u5 L“两起灭门案,一共死了6个人,在当地影响很大。高院一下子改判了5个人,改动比较大。”她在电话中向记者坦言,“这种改动,给当地法院、公安和政法委的压力都比较大,他们需要做一些稳定工作,肯定会拖一段时间。”
' Y; E1 j+ ^, }/ s' ^至于“压力”和“稳定工作”具体指什么,她没有进一步透露。, ~/ P" c6 O" b+ Y5 y4 d
但在贾磊眼里,这两个词背后的含义不难解读。
5 w2 ]) y0 T4 n$ ^( I& N$ v6 N“既然高院判定陈瑞武、尚志红、杨洪义无罪,那么一审就成了‘错案’,接下来,就涉及国家赔偿和错案追究问题了。”他说,“霸州市公安局、检察院和廊坊市中院,谁主要负担赔偿金?错案主要由谁担责?这都属于‘需要做的工作’。”! h4 _7 l* b$ K! R' @% O5 \% Q6 E
据张小锋向记者粗略估算,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几名宣告无罪的被告若申请国家赔偿金,合计能达两三百万元,“在这当中,大部分赔偿责任依法要由廊坊市中院承担”。
$ [! S: l5 i( N. w* V. A* \相比赔偿金,当地一些接近司法机关的知情人士还曾向媒体披露,担心追究起来“影响政绩”。
1 W6 m. v: G1 P4 w4 R+ x据法制日报报道,霸州市公安局一名知情人曾表示,10多年来,两起灭门案在当地影响恶劣,政法部门面临巨大压力。而连破两起灭门命案,大大提振了当地警方的士气,一批破案有功人员被表彰、奖励,有的还被提拔重用。  L9 v$ H- ]  o, ^; k4 X  U: c
据记者查询,该案专案组组长、霸州市公安局原局长段上禾目前升任廊坊市政法委副书记。10年里,廊坊市中院经手过本案的法官中,几名审判员升任处室处长,有审判长升至廊坊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另有两个审判员已分别升至该院刑一庭和刑二庭的副庭长。, q1 M, D  `( N: D( q4 \2 d; X
迟迟不宣判是否出于此种压力?对此,记者赴廊坊市中院询问,但截至发稿,该院宣传处没有作出回应。" A0 M9 U! t7 @% f3 Q7 _7 }
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第168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特殊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 R8 E! R1 i: }5 R* J但在这个案子里,仅从河北省高院开庭审理到最终宣判,就用了两年零六个月。
5 e, s# X  J( n对这一严重“迟到”的宣判,河北省高院或廊坊市中院是否有过报批程序?记者就此致函两级法院宣传处询问,截至发稿,均未接到回音。但在第一次通电话中,王惠敏法官曾向记者明确承认,案子“确实已经超过审限了”。
; _3 a$ U  ~7 d3 s在次日的第二次通话中,王惠敏法官却变了说法。“本案只是证据不太充分而已,按‘疑罪从无’处理,并不代表陈瑞武他们就是无罪之人。”她向记者严正声明,“中院宣判得比较晚,肯定有一定道理,不是故意拖。”0 a' {: c- u' Y
“委托宣判没有问题,但对依法宣告无罪的,应该两三天内就宣判,甚至于当天就该宣判。”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宝祥告诉记者,“此后多关一分钟都是‘非法拘禁’。”% s% n$ R+ `, m3 z8 u
陈瑞武不懂这些,他只知道“两年里,我在看守所黑屋里,有时戴着铐,一分一秒都在想家、想出去,盼着判决书,想着它怎么还没到……”1 i+ A8 q! m; s5 K0 |# P9 l
陈瑞武告诉记者,因为多年精神紧张,他每天只能睡两三个小时。谈话中,他显得精神恍惚,每隔一段时间会停下来,茫然地询问记者是谁。
2 X+ f8 i7 h7 _- K但他至今记得最清楚的是,“从我(被)押到看守所到释放,一共是3688天。”
3 A9 f  b- v8 _: a- C% s: T0 \! X) }2 `+ ?
『以上内容为网上采集,并不代表大器网络的观点,请及时删除不良信息和非法内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