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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严禁幼儿园教授小学内容布置家庭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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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4 19:0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半岛都市报1月13日讯(记者 高亮)  13日记者采访了解到,针对当前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现象日益突出的问题,教育部发布了《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明确规定幼儿园不能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不得以举办兴趣班 、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不得给幼儿园布置家庭作业,严禁一切形式的小学入学考试等。

    对于幼儿园“小学化”的问题,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13日表示,青岛市早在 2007年就出台了相关政策进行了禁止。同时还规定学前教育机构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为名,在幼儿园一日活动时间内单独或与其他机构合作举办兴趣班并另外收取费用。在班额限制方面,青岛市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小班(2岁~3岁)20人,小班(3岁~4岁)25人,中班(4岁~5岁)30人,大班(5岁~6岁)35人,混合班 3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人数酌减。

    在课程建设方面,按照规定,青岛市幼儿园应从市教育局统一公布的教师用书目录中为幼儿教师订阅教学参考用书,不得像幼儿推荐发行途径不正规和盗版图书。此外,本市在幼儿园管理上建立了“红黄牌”制度,对因教育质量下降、超班额等原因,达不到示范标准要求的幼儿园,将给予黄牌警告,限期进行整改,超过限期仍未达到示范园标准要求的,将给予红牌并下发正式文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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