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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聊城大学 于立燕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春节的钟声即将敲响,为了水城百姓在新年的喜悦中保持清醒头脑,掌握关于食品安全的知识,理智购办年货,迎接我们的春节。聊城大学管理学院学生会心理健康部、自律部、2010级2班同学携手聊城市东昌府区消费者协会于2012年1月14日上午9:00在聊城市人民公园举办“购放心年货,过平安新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聊城市东昌府区消费者协会主任黄勇应邀参与了此次社会实践活动。
活动围绕“宣平安,讲质量”、“食品安全提示”、“安全系你我”签名活动三方面开展。志愿者通过给路人讲解《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春节购买年货“五注意”、燃放鞭炮注意事项等内容,让市民了解消费者在经济生活中的合法权益,特别强调当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时要及时举报。不少行人驻足听讲,尤其是老年人。春节儿女回家常常带给父母各种各样的保健品,如何服用成为不少老年人的困惑。聊城市东昌府区消费者协会主任黄勇强调:“保健品只是起保健作用,不能治疗疾病,有病要吃药,绝不能以保健品代替药品。相反,服用不当还会导致疾病,尤其是大补药品。老年人平时多散散步,打打球,保持良好心态,不吃保健品也能健康长寿。”退休工人王大爷恍然大悟道:“原来保健品不是药,幸亏你们及时讲到,否则,还不知道我老伴的病什么时候好,谢谢你们。你们以后要多多举办这样的活动。”赞许的目光使在场的每一个人暖意融融,并且老人在条幅上写下“祝大家身体健康,春节愉快”后,笑着离去。
此次社会实践充分展现了当代大学生崇高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关心社会时政热点,关心百姓生活,利用自己的真实行动向更多的人介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水城百姓平平安安购年货,欢欢喜喜过大年。在社会实践中更多的展现了聊大学子服务社会的积极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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