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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种植罂粟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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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4 12: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家都知道种植罂粟是被国家严令禁止的,可是有些人就是不以为然,偏要种上一些。

解说:14号上午,梁园公安分局平原派出所民警在位于金桥路上的一家食品厂内,发现种植有上百株罂粟。

   解说:民警到达现场时,该食品厂的一名工人正在对种植在院中尚未成熟的罂粟进行铲除。见到民警到来,他撒腿就跑,被民警抓获 。

    解说:经审讯,该工人名叫马敬喜, 现年53岁,祖籍山东曹县。据马敬喜交代,之所以会种植罂粟,只是为了观赏罂粟花。

  同期声:马敬喜:当时几个老头撒几颗当花看,当花看,当时撒了以后它出不出也不知道(知不知道种这个是违法的)知道是知道,但是不知道种多少颗(是违法)

同期声:梁园公安分局平原派出所 所长 李忠良:所谓大烟就是罂粟,农村叫大烟,这也是咱目前上级公安机关专项治理的一项工作之一。因为它是有期限性的,一般来说成熟期都是在很短一星期到十天左右,成熟期过了以后他就拔掉了//等它成熟罢以后提炼出来,加工成罢以后就是毒品了,这就对社会产生危害。

解说+字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其中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解说: 公安部门将对马敬喜予以治安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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