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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民政部门决定从2010年为全国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8日,记者从山东省聊城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了解到,聊城市最终确定的孤儿基本生活费,机构供养孤儿标准为每月1000元,分散供养孤儿标准为每月60为了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民政部门决定从2010年为全国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8日,记者从聊城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了解到,聊城市最终确定的孤儿基本生活费,机构供养孤儿标准为每月1000元,分散供养孤儿标准为每月600元,而趁这次发放基本生活费的机会,聊城市民政局对全市孤儿信息进行了详细了解和登记。 1315名孤儿均领到15个月生活费
聊城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长周宪合告诉记者,经统计,全市孤儿人数为1315名,其中1204名孤儿都是由亲属抚养,属于分散供养,只有111名孤儿住在福利院或者敬老院,属于机构供养。周宪合表示,这次的孤儿信息登记非常详细,除了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等基本信息外,每名孤儿的监护人、身体状况、上学情况,甚至是否患有艾滋病都进行了详细记录。周宪合说,发放基本生活费时,民政局都和孩子的代养人签订了协议,必须保证孩子健康成长,并且必须确定这些生活费全部用于孩子身上。这些孤儿信息都是动态管理,如果有孤儿的情况符合救助标准,随时可以通过申请纳入保障范围。
东昌府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长冯艳云告诉记者,他们给每名符合条件的孤儿都办理了一张存折,每个季度集中发放一次生活费,因为要补发2010年全年的基本生活费,这次所有的孩子都一次性领到了15个月的生活费,其中1204名由亲属抚养的孩子每人领到了9000元,而111名集中供养的孤儿每人领到了15000元。 孤儿监护人感叹:这个政策真好!
家住聊城大学附近的耿军(化名)是一名孤儿,现在一直由爷爷奶奶照顾。记者来到耿军家时,由于家中水质不行,她的奶奶刚刚骑着三轮车从其他地方拉了几桶饮用水回来,虽然已经六十多岁,但老人的身体还算不错。见到记者,老人不住地夸国家为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的政策好。
老人告诉记者,耿军是自己大儿子的孩子,今年已经17岁了,由于上学晚,现在还在读高中一年级。老人说,几年前,耿军的妈妈因为脑干出血,没抢救过来。谁知,一年半之前,耿军的父亲也因脑干出血去世了。耿军的爷爷身体不好,目前已经办理了病退,家庭收入有限,“我们是低保家庭,去年低保金由200元涨到了230元,基本可以保证耿军的生活费了。”耿军的奶奶说。民政部门开始对孤儿信息进行统计时,耿军所在的居委会就帮他们将信息报了上去,随后申请被批准,耿军的奶奶目前已经拿到了9000元的补助金。“小军的爷爷也常说,这个政策真好!”老人笑着说。
老人同时也担心,现在孩子马上就年满18周岁了,不知道还能不能算在救助范围,“我们不想给国家增添负担,但现在还真没有办法。”老人说。对此,周宪合表示,如果孩子还在上学,已经年满18周岁但没有生活来源,每个月仍将享受国家发放的基本生活费。 聊城市多种方式救助孤残儿童
7日,山东省民政厅发布通告,山东省将加大力度打击拐卖、利用儿童从事乞讨活动的行为,并对流浪乞讨儿童开始街头救助、主动救助。
周宪合告诉记者,聊城市救助站一直都在坚持街头救助、主动救助,天气较冷或者较热时,救助站的工作人员都会拿着生活用品到市区去查看,如果有自愿接受救助的流浪人员,就可以直接接到救助站,如果不愿意去救助站,工作人员会给他们留下水、食物等生活必需品。对于流浪乞讨儿童,市民如果发现,可以将其送到救助站,在市区显眼的地方,都有救助站的引导牌,上面有地址和电话,“但总体的救助原则还是要以自愿为主。”周宪合说。
同时,为了更好地维护孤残儿童的利益,柳园北路一个新的儿童福利院正在加紧建设,这是一处专门为儿童建立的福利院,占地40多亩,预设有500个床位,今年10月份主体即可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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