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聊城新闻网转聊城晚报讯 9月12日,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现场推进会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忠林在会上强调,今年年底,全市要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全部建立起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体系。 市委常委、高唐县委书记刘春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赵庆忠,副市长任晓旺,市政府秘书长马骏参加会议。 记者从现场推进会上获悉,目前,聊城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提出,全市奋战三个月,开展农村存量垃圾集中治理,建成配齐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建立环卫队伍,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一月大变化,两月大提升,三月建长效”,力争到2014年10月底前,村村按照要求配备保洁员和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基本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 环卫基建 距现有垃圾场超过20公里的乡镇可建新的 根据方案要求,全市加快推进环卫城乡一体化,将以“平、明、绿、美、净、齐”为标准,开展存量垃圾专项治理,包括组织对村头、路边、河渠、坑塘等区域开展全方位、大规模的农村存量垃圾集中整治活动,彻底清除卫生死角。 清理后的区域,要及时硬化、绿化,配套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以巩固治理成果。 根据安排,每个县(市、区)均应按照城乡一体、区域统筹、适度超前、经济适用的原则,制订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确定环卫基础设施布局、规模等。 各县(市、区)要根据服务区域生活垃圾产生量、运输距离等,合理确定垃圾转运站的位置和规模。今年10月底前,每个乡镇(街道)原则上要建设一处以上的转运站。 需要说明的是,在达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作业要求的前提下,相邻乡镇可以共建共享垃圾转运站。 按使用人口、垃圾产量和清运频率等,配置生活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原则上,每个村按10—15户配备1个垃圾桶。同时,取缔露天垃圾池、垃圾房等非密闭式垃圾收集设施。 在垃圾收运方面,从乡镇转运站到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必须使用密闭式专用车辆。从村到乡镇转运站,可以使用密闭式简易车辆。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村、乡镇,优先选用自动化密闭收集车,以方便桶车对接。 该方案还就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明确了意见,距县(市、区)现有垃圾处理场(厂)超过20公里的乡镇,可依据规划合理选址建设新的垃圾处理场(厂)。 收运体系 组建稳定的农村保洁队伍,收入与质量挂钩 除了城乡环卫一体化的“硬件”建设,该方案还在保洁队伍建设、运行管理机制等方面作了规定。 如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管理体系,各地可根据实际采用全托管、半托管或自我管理的模式,组建稳定的农村保洁队伍。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建立由环卫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负责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农村保洁员的配备,应按服务人口的2‰-3‰的标准,并且优先从低收入农户和低保户中,聘用责任心强、有劳动能力的。同时,垃圾运收车辆、转运站要有专人管理。 该方案还规定,要明确保洁责任区域、保洁质量要求、收运服务规范,保洁、垃圾收运人员要佩戴标志。农村保洁队伍人员收入与作业质量挂钩。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填埋、倾倒或焚烧收集来的生活垃圾。 同时,方案还提出开展垃圾减量工作。其中包括:加强对农户的引导,对垃圾进行分类。容易降解的有机垃圾,可建沤肥池或沼气池处理后返田。有价值的回收物,由保洁员统一回收。灰渣、建筑垃圾等铺路填坑,其他生活垃圾,进入垃圾收运处理系统,从源头上实现减量化和资源化。 督查机制 城乡环卫一体化纳入各县市区城镇化考核 根据全市加快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步骤,从现在开始到10月1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地按照“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10月10日到11月10日为完善机制阶段。其间,各地要建成配齐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建立环卫队伍,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11月10日到11月25日为检查验收阶段,届时评比结果将向全市通报。 为此,我市严格明确了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的主要考核标准,即建立了“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全部乡镇、村均按标准配备了垃圾收运设施,组建了保洁队伍、建立保洁制度;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等。 该方案还明确了考核奖罚措施,即推进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城乡环卫一体化纳入县(市、区)城镇化考核范围,年底未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的,不能评为城镇化考核先进。同时,市财政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专项资金,以奖代补,对县(市、区)实行分类奖励。 (记者 林志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