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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阶梯电价方案公布 首档电量21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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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07: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徐兴广 于 2012-6-28 07:24 编辑

   昨天,省物价局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我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试行方案正式出台。“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阶梯电价电量按年度为周期执行,年用电量252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每度0.5469元;2520度至4800度部分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为每度0.5969元;超过4800度部分执行第三档电量加价标准,为每度0.8469元。首档电量平均到每个月为210度。另 外,困难群体每户有15度免费用电基数,户籍人口超过5人(含)的家庭每月增加100度用数。行期2年,2年后将根据试行情况以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状况等进行完善。
    方案解读 首档电量为210度/月
    居民用户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21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10-400度之间,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00度以上,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解读:在听证会上,部分参加者认为,随着家用电器的日益普及,不少城市居民月用电量超过听证方案一中的一档电量,而听证方案二中的二档电量加价标准又过高,这都会增加居民的电费支出。
    “调整可以更好地兼顾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承受能力,保障大多数居民用电价格的基本稳定。”省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采纳适当提高基础电量或者降低加价标准的意见。将一档电量由方案一的190度提高到210度,二档电量由方案一的300度、方案二的350度提高到400度,二档电量加价标准由方案二的0.08元降为0.05元。
    电价执行以年为周期
    阶梯电价按年度为周期执行。全年分档电量按月度电量标准乘以月份计算,执行相应分档的电价标准。“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按电力公司抄表周期正常缴纳电费,年用电量252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标准,为每度0.5469元;2520度至4800度部分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为每度0.5969元;超过4800度部分执行第三档电量加价标准,为每度0.8469元。使用量控式卡表与电力公司结算的居民用户,以年度购电量执行上述标准。
    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已采用电锅炉、电地热取暖的居民用户,超出4800度用电部分,仍按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执行。
    解读:听证会上多数参加人认为,山东大部分地区属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夏季较热,空调使用频繁,耗电量大。冬季较冷,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区域需用电暖器或者电地暖取暖。而两个听证方案均按照平均月用电量分档,这样部分居民夏、冬两季电费支出会比较大。
    “分档电量按年计算有利于调剂居民各月用电量,用足分档电量基数,减少季节性电费支出;第二档电量加价幅度较小,对使用电取暖用户来说,电费支出增加幅度不会过大。”省物价局采纳了设置分档电量应当考虑季节性因素的意见,将试行阶梯电价电量计算周期由月改为年。 5人口以上月增100度
    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 “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第一档电量每月增加100度至310度,第二档电量为310-400度之间,第三档为400度以上,加价标准不变。
    解读:听证会上部分参加人认为,听证方案以“户”为单位设置分档电量不妥,由于家庭人口数量不一,用电会相应有所差异,特别是一些贫困家庭,几代人挤在一套房子里,对于人口较多的家庭来说,实行阶梯电价后将面临电费支出涨幅较大的问题。省物价局采纳了考虑家庭人口数量的意见,保障大多数居民用电价格基本稳定,经认定的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用户,每月首档电量可以增加100度。 低保户每月15度免费
    对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用电基数,电费先收后返。抄表年度结束后,按每户每年180度乘以现行电价计算的电费全额退费。
    解读:听证会上,个别参加人建议适当提高“低保户”的免费电量基数。部分参加人认为,相对“五保户”,“低保户”15度的免费用电基数偏低,建议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要求,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实施10至15度的免费电量,我省按最高标准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最高每月每户15度的免费用电基数。”省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采纳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执行最大免费电量基数的意见,不采纳再提高免费电量基数的意见。 试点峰谷分时电价
    适时开展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试点,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解读:听证会上部分参加人认为,通过实行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可以引导居民错峰、避峰用电,降低用电费用。市物价局认为,实行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能够鼓励居民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削峰填谷,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所以采纳了这条建议,不过由于技术等因素,目前还不能立即实施,将在合适时间进行试点。 没有涉及优惠电量档
    解读:听证会上,部分参加人认为,听证方案只是对多用电的用户多收费,并没有对用电少的用户进行鼓励,建议在第一档电量下面再加设一个优惠档,让用电少的用户享受到实惠。
    省物价局解释为,根据国家要求,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按照满足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划分为三档,一档电价维持现行水平不变,我省严格执行了上述规定,不采纳在第一档电量下面加设优惠档的意见。
    另外,听证会上,部分参加人认为,城镇居民用电量高于农村居民,听证方案将城乡合在一起计算用电量,无形中拉低了第一档电量,建议分别设置。“不采纳城乡分别设置分档电量的意见。”省物价局工作人员解释,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取消城乡歧视性价格政策,是包括物价工作在内,各项工作努力的方向。目前,我省包括居民生活用电在内的各类用电价格均是城乡同价,其它省(市)也没有城乡分别设置分档电量的先例。 算账
    根据我省确定的试行方案,一二档电量之间的加价仅为9.5元,也就是说,月用电量在400度时,每月要多支出9.5元钱,超过400度以后,每200度就要多支出60元电费,到1000度时,要多支出的费用就达到了189.5元。
    调价前后电费支出对比表 月用电量      阶梯电价价格(元)     现行电价(元)     多支出电费(元)
                                         200度              109.38                         109.38                      0
                                         400度               228.26                           218.76                   9.5
                                        600度                 397.64                          328.14                  69.5
                                        800度               567.02                            437.52                  129.5
                                       1000度                736.4                             546.9                   189.5
政策发布
    阶梯电价下月起试行
    昨天下午,省物价局发布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将从2012年7月1日起试行,试行的范围为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即“一户一表”用户。试行阶梯电价的城乡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一个房产证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电力公司为居民家庭安装的电表为一“户”。
    阶梯电价试行期间,居民用户发生用电变更,按照实际用电月份数计算分档电量,用电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今年的分档电量按半年计算,半年的首档基础电量为1260度,也就是说,从7月1日开始,如果居民用电量在12月份结束时超过了1260度,超出部分就得缴纳加价后的电费了。
    未“一户一表”暂不加价
    根据方案,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电价政策,转供电单位不得擅自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各地要采取措施减少转供电现象,加快“一户一表”改造步伐,改造过程中电力公司不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2014年7月1日起,仍未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户,将依据国家规定调整电价。
    记者此前采访了解到,我市老城区尚有少量住户未实行“一户一表”改造,但均在计划改造的范围内。
    另外,我省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电价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0081元。记者了解到,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是指学校、部队营房、农村饮水工程,福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博物馆、纪念馆、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委会的公益性服务设施等。 回放 电价方案“出炉记”
    ★今年3月底,国家发改委提出,要求在上半年全国试行阶梯电价。
    ★4月6日,省物价局向社会发布公告,征集26名听证会消费者代表参加人。
    ★4月24日,省物价局向媒体和公众发布了听证方案要点,共出台两套方案。方案一为第一档190度及以下,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为190-300度,每度加0.05元,第三档为300度以上每度加价0.25元;方案二为第一档220度及以下,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220-350度,每度加价0.08元,第三档为350度以上,每度加价0.3元。两个方案均提出对我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用电基数。
    ★5月11日,我省阶梯电价听证会在济南召开,26位听证参加人陆续发言,多数听证会参加人表示同意阶梯电价方案,但对方案的具体内容,提出了不少意见建议。
    ★昨天,省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根据听证意见,对方案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并报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从7月1日对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记者 孙启孟)
 楼主| 发表于 2012-6-28 07: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7月1日对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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