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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大荔:副县长给上学儿子造工资单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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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5 22: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年01月05日07:21|来源:华商报|字号:   
      
          华商报渭南讯 1月3日,中共渭南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报了全市2013年以来查处的11起贪污腐败典型案件。
          受贿40万副秘书长被双开
          通报称,韩城市原政府副秘书长、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文物旅游局局长孙仲民,利用职务便利,伙同渭南环保产业协会韩城办事处负责人史智理、韩城市煤炭局副局长张顺科、韩城市煤炭局干部樊少义、王玉安等人,违规操作煤矿环评工作,孙仲民收受40万元,史智理收受33万元,张顺科、樊少义、王玉安共同收受7万元,均构成受贿罪。
          孙仲民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开除党籍、公职,涉案赃款40万元被收缴,没收其个人财产5万元;史智理被判有期徒刑1年,开除党籍、公职,18万余元赃款及丰田轿车一辆收缴国库,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万元;张顺科、樊少义、王玉安3人也已被移送司法机关,违规所得均已收缴。
          公款吃喝粮食局局长被查
          2013年12月20日,接群众举报,粮食系统有人公款吃喝。渭南市纪委调查发现,2013年12月13日,市粮食局、临渭区粮食局在“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示范店、经销点授牌仪式结束后,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民,临渭区粮食局局长左亚军等人在乐天大街某酒店用餐并饮酒,共花费3310元,由临渭区粮食局办公室樊文泉签单记账。此外,由市某油脂公司总经理陈某提供的30张有价凭证(每张价值约75元),经樊文泉发放给参会人员。
          2013年12月30日,市纪委决定:给予李建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临渭区区委给予左亚军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作出处理;粮食局将所收的有价凭证如数退还,3310元餐费由参与就餐人员补缴。大荔县副县长任教训,在其他县任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正在上学的儿子办理了工资关系,从2011年11月至2013年5月累计领取财政资金45096元。目前,其子违规领取的财政资金已全额上缴,任教训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记者 张红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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