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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母溺死脑瘫儿一审获刑5年 丈夫称判决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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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 22:4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庭上,韩群凤双手捏着一张纸巾不停揉搓着。

韩群凤在庭上潸然落泪。图\记者卢政


  “母亲溺死双胞胎脑瘫儿”案宣判

  核心提示

  法院称,韩群凤实施了杀死儿子并自杀的行为,犯罪有特殊的家庭背景,犯罪动机有值得宽宥之处。但是综合考虑造成两条人命被非法剥夺的后果,以及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本案不宜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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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现场

  韩群凤听判后潸然落泪

  昨天上午10时,亲手溺死双胞胎脑瘫儿的母亲韩群凤,由两名法警押送至位于石龙镇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法庭。这是时隔26天之后,韩群凤再次走入同一间法庭。与6月2日的庭审不同,那一次,庭审足足进行了2个多小时,而昨天的宣判全程只花了约10分钟。短短的10分钟里,韩群凤从未抬过头,她的脸上写满了木讷,还带着一点点忧郁。当审判长李缨宣读判决书,回顾得到确认的案情时,韩群凤终于忍不住落泪。

  庭审结束后,记者们很快捕捉到了韩群凤一位姐姐的身影。“你对这样的判决结果怎么看?会不会认为量刑过重?”然而,韩群凤的这位亲属在追访中只是简短地回答“重了”,就不再回应其他任何问题。追访中,韩群凤的这位姐姐一直试图摆脱记者的追踪。她一直在流泪,难掩悲伤情绪,还不时用纸巾拭去脸上的泪水。

  韩群凤的丈夫黄某林也婉拒了记者的采访,他只是向记者抛出话说“判得重了”,就匆匆离开了法院。

  昨日,广州脑瘫儿“妈妈团”的代表冯新跟韩群凤进行了简短的交流,韩群凤告诉她,现在每天晚上都会梦到两个儿子,“我很傻,很没用,本来想让他们生活得很好,没想到闹得这么多风风雨雨”。

  首度受访

  “家里人让我好好活着”

  经过法院的协调,昨日上午11时左右,韩群凤终于答应接受媒体的采访。自“溺子案”发生后,韩群凤一年来首度面对媒体。韩群凤显得非常紧张,她的双手捏着一张纸巾不停地揉搓着,回答问题时一直低着头,声音细小,声线有些颤抖。

  记者:判了5年你是怎么想的?

  韩群凤:我觉得这个社会还是很关心我的,谢谢大家对我的关心。

  记者:你能接受这个判决结果吗? 韩群凤:(沉默良久)(小声)我感觉我这种情况,怎么样判决我都可以接受的。家里人跟我说,要好好活着,我老公也跟我这么说。

  记者:你会上诉吗?

  韩群凤:(沉默)暂时还不知道。

  记者:在宣判之前,你丈夫和家人有没有跟你沟通过?

  韩群凤:感谢老公一直以来的支持和对我的鼓励,我一定要努力改造来赎罪。

  记者:你有没有想过出狱后过怎么样的生活?

  韩群凤:(思考)感谢他(丈夫)一直以来都很支持我、鼓励我,往后的日子要出来才知道。

  记者:你丈夫有没有跟你说以后有什么打算?

  韩群凤:他让我好好地活着!

  记者:这些天你想得最多的是什么?

  韩群凤:我一定要努力改造来赎罪。

  法网柔情

  量刑详解 判5年的5大理由

  宣判结束后,韩群凤当庭表示对判决结果“没有意见”。截至记者发稿时,韩群凤暂未表明是否上诉。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表示,判处5年,有5大理由。

  理由1:故意杀人罪名成立

  法院表示,经法医鉴定,两名被害人的死亡原因符合溺死。法院认定,公诉机关指控韩群凤犯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理由2:控制能力明显削弱

  法院认为,鉴于韩群凤在案发时行为辨认能力正常,但控制能力明显削弱,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而且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理由3:犯罪动机值得宽宥

  法院认为,韩群凤的犯罪动机并不是单纯为了其本人摆脱负担、放弃抚养义务,而是其在对两个脑瘫儿尽力照顾、治疗13年后,却未看到好转的希望,这源于多年艰辛积累的精神压力和对未来生活的绝望。韩群凤之所以实施了杀死儿子并自杀的行为,是为了让家人和孩子都得到解脱,其实施犯罪有特殊的家庭背景,犯罪动机有值得宽宥之处。

  理由4:主观恶性相对较轻

  法院表示,韩群凤主观恶性相对较轻,社会危害相对较小。据此,应该把韩群凤的行为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犯罪情节较轻的情形,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

  理由5:韩群凤不适用缓刑

  昨天,法院判决没有支持韩群凤辩护人的缓刑意见。法院称,生命权是最基本的人权和法律保护的最高权益。一个人的生命不是某个人的私有财产,任何人即使是其父母都无权非法剥夺。生命是平等的,其价值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脑瘫儿和正常人一样享有受法律保护的生存权。作为残疾人,他们更应受到社会、家庭更多的关怀。

  综合考虑案件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尤其是造成两条人命被非法剥夺的后果,以及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法院认为该案不宜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发表于 2011-7-2 07:50:18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结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7-2 09: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牙科医师 的帖子

恩,是的,终于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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