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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携款出走,我的钱怎么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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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4 13:3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也是三年前的事情了,忙起来就迟迟没有解决!* ]9 i0 \  T% Y- r* l/ E
我的一个员工,有次在帮我去客户那结算运费的时候,携款6000余元,跑了!- M5 \- Z& d) n' e' o0 @
后来我去过他家一次,他一直没有回家,他的爸爸妈妈听说后也是痛哭流涕,几天后我带他的父母去报案,没有提及他携款的事,只是报案说孩子在结款回来途中走失了,要求帮助查找,当然是无功而返。
$ F, [8 w. h  u& b! ~事情过去很久了,一直忙于工作没时间去找他,他的家我认识,相信想找人的话也能找到,假如我以自己的方式来追回也许很简单,但是自己也知道那样也许会触犯到法律,自认为是个遵纪守法的优秀市民,所以不想去那样做,请问我怎么可以合理合法的将我的钱追回?
: q7 t- v" E: E% z! [
发表于 2011-3-14 17: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朱海滨 的帖子/ u; @0 \4 P+ _2 }  A* i( A

; _' ]$ w$ J; {/ t      你现在应该确定他现在找到了吗?是不是还是失踪状态?还有,如果一直是失踪状态,那有两种可能一是他确实是你说的携款潜逃,二是他是不是出了意外。
 楼主| 发表于 2011-3-14 17:41:05 | 显示全部楼层
绝非意外,因为在他走的同时,他通知了他同在我公司的弟弟,他们一起走的!
发表于 2011-3-14 19:4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时应该报案的,- X. j7 q5 b$ [6 X
为了六千块钱,不要让自己触犯法律,不值得。
发表于 2011-3-15 07:42:43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据《刑法》第271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t# H1 w( Q4 Y; F) D

* U0 H% c4 P; u7 E9 N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对“数额较大”的解释是:5000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X$ I* T# J4 z9 d+ @; [2 Y3 h

6 c5 V0 r3 h3 r' c% G0 e  U所以,您可以以这个员工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举报。
  {1 }* g& Q% h8 E; ^* x同时可以配合家属申报这个员工失踪。% R' x* Z6 l$ p8 Y# `, _/ ?& f

0 K* {- y+ L5 n" @当然,我认为这个员工不会为了这6000元,就一辈子不回家了,
0 `4 O* m6 F* S! y1 G* I) Q& G可以通过他家属做他本人的思想工作,把钱追回来,就算是达到我们的目标了,
" W% I5 @1 f$ S: A( ~  {或者过年过节的时候,去他家里去看看他,争取友好协商解决,是最佳的解决问题的途径。
 楼主| 发表于 2011-3-15 08: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en ,我想了,我就逢过年过节的时候把他请家里来吃个饭。。。。。
发表于 2011-4-8 12:44: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么,是否正式员工。如果正式员工的话好办,所有的人事关系都在公司,人和关系都跑不了。如果属于无合同。或者无法认定就是你公司的员工就安排合适的人找他谈一下。结果是人跑不了,钱还要带利息的!法制社会也要讲和谐!/ X; H3 y) P1 [/ x! F4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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