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报警者自称是电视台的人,这一度让网民猜测可能是采访记者被报复,并一度传出“听说是记者报道化工厂排污被工厂老板追”的说法。
特别是那辆一旁路过的“熟视无睹”的警车,其未予任何援手的举动也遭到网民的质疑。
还有网友联想到了当地的治安状况,“淄博社会治安乱啊,我们不敢去了!”另一位网友则悲观地表示:“拍摄的人估计已经挂了。”
当地警方耐心解释案情
面对质疑,临淄警方在视频上传次日首度作出回应。7月9日14时23分,淄博警方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帖称:“当事人报案后,临淄公安分局迅速行动,目前已抓获一名嫌疑人,正在追查其他涉案人员”,并呼吁网友提供线索。
对于那辆警车,警方在微博中解释称,其车身喷涂的标志是法院,“法警是人民警察,但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有所不同。”
不过,这次回应并没有让很多网民完全信服,反而引发了更多的疑问:报警的人是不是还活着?是不是记者报道化工厂排污被工厂老板追?案件如何定性?为什么不公开案情?如果当时我在场,开车撞过去,属于正当防卫么?
记者注意到,围绕这些问题,“淄博警方”的微博管理者与网友展开了“评论再评论”的交流,到了昨天凌晨1时21分,该微博的管理者干脆一口气连发了8条微博,“通过与网友一晚上的交流,我们总结整理了以下几个网友关注的问题在此集中作出答复”。
按照警方的说法,事情实际上源自一次超车,“由于双方在寿光因行车超车发生了纠纷,一方气不过,一直从寿光追到临淄,于是有了视频上的一幕”,报警的人不是记者,并且“现在活得好好的,一点伤都没有”。
这位管理员又强调说,法院警车路过不管,因为法警与公安的职责不同,尽管他也觉得“那辆法院的警车这样过去是不妥的”。
至于为何不及时公布案情,微博中的解释是:“早在视频上传之前,公安机关已经将主要涉案人员抓获归案,但是由于部分人员未到案,为防止其串供、掩盖事实真相,公安机关目前无法公布案件详细过程”,并表示在结案后会第一时间公布。
纠纷原来是因超车引起
记者还注意到,山东当地的半岛网昨天下午6时的一篇报道提供了更详细的说法。据介绍,事情的确是由超车引起的,6月初,山东一家公司的职员赵先生驾驶沃尔沃车去寿光办事,“在寿光市里超车时,不小心别到后面一辆本地牌照的别克轿车”,随后双方起了口角并殴打起来,赵先生在同行人的劝说下离开寿光。
当天下午2时,不肯罢休的别克车主纠集几名男子,驾驶两辆车追赶,并在青银高速路临淄区齐陵路段追上,拦下后,“对沃尔沃进行打砸,车后玻璃被砸碎”。
而带头砸车的齐某被随后赶到现场的警方抓捕,“因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南都记者 张东锋 实习生 卢雨茵 何绮玲
回应
网友:淄博社会治安乱啊,我们不敢去了。
淄博警方:悲剧啊,不要出现这样的地域帖!哪里都有好人和坏人,什么地方都有善和恶!抵制地域帖!淄博市公安局公开对社会承诺,110出警城区5分钟到达,郊区10分钟到达!全市公安机关出警车均有G PS,可以将出警时间精确到秒!好客淄博欢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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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报道:高速路砸车续:寿光市里超车起冲突追至高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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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y% N/ u+ ^* J* h' J) v$ _ 据了解,赵先生并不是视频中所说的某电视台记者,而是山东省一家公司的工作人员。6月4日,他驾驶一辆济南牌照的沃尔沃轿车到寿光市去办事。在寿光市里超车时,不小心别到后面一辆本地牌照的别克轿车。事后,双方发生口角并殴打起来。在同行人员的劝说下,赵先生驾车离开寿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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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先生等人虽然离开,别克车车主却没有就此作罢,而是喊来几名男子,驾驶两辆轿车追赶赵先生。当天14:00许,在青银高速路临淄区齐陵路段追上赵先生。在高速路上将他们拦下后,对车辆进行打砸,车后玻璃被砸碎。& s( c; u h+ R/ h% X* l+ 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