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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的危机处理机制,“临时工”是一大特点。举凡机关工作人员与民众发生冲突,或者被举报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大多是“临时工”所为,单位对其的处理很迅速也很简单,都以辞退或开除了之。因而,在公众的心目中,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中的“正式工”都不会犯事,只有“临时工”惹是生非,给政府的形象抹黑。
1 _0 h. A$ C4 {. T 政府与民众的关系,理论上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民众纳税供养政府,其目的是以金钱的形式,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C! ^, {3 B5 f5 @+ u1 O7 w% a 在中国,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大多称之为“公务员”。按字面理解,就是“公共服务员”,即所谓的“公仆”。但事实上,我们从多起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来看,在为老百姓“服务”的,基本上都是政府“临时工”,而非严格意义上的“公务员”。
2 k1 A% _" w/ Y1 |; q 其实,政府为“更好”民众服务,雇佣一些“临时工”帮忙也未尝不可。但是,由政府雇佣的“临时工”,既然代行政府机关的某些职责,也就具有“公务员”的身份特征,就要代行政府为民“服务”的职责。上岗前培训,严格要求,是为首要。而事实上,“临时工”不能很好提供“服务”,还时常与“主人”民众为敌,狐假虎威,在社会上惹是生非,破坏政府的形象。& Q6 @+ p8 [5 D4 ? t& @
鉴于此,强烈建议政府少雇佣不雇佣“临时工”,或者既然雇佣了“临时工”,一旦“他们”有惹事生非之举,要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处置,不能开除了事。
7 @6 Y+ V% g* V 写到这里,俺有一个疑问,那些惹是生非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真的都是“临时工”吗?若是,那么一大帮的“正式工”们,平时都在干什么了呢?
) \$ p( O M4 [ 这个疑问,谁来回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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