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于聊城人的公益平台-聊城人,聊城人缘来一家人,聊城老乡,聊城老乡会,聊城人在青岛,青岛的聊城人,聊城同乡会,在青岛的聊城人,漂流在外的聊城人,天南地北聊城人,聊城人自己的家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723|回复: 0

花旗银行96页账单收费4200元 被指涉嫌霸王条款(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3-17 04:0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核心提示:北京储户王先生在一家银行开立账户理财,为了要做财产证明到银行打印开户以来的对账单,没想到96张A4纸要交费4700元,最终王先生为了取得账单,只好交了4200元。王先生认为如此高费用是暴利,将银行告上法院。
 
 北京储户王先生多年前在花旗银行开立账户理财,如今为了要做财产证明到花旗银行打印开户以来的对账单,没想到四年的账单竟收了4200元。平均计算,96张A4纸每张费用近44元。王先生认为如此畸高的收费就是暴利,将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告上朝阳法院。
  打印四年账单
  要了4200元

  早在2007年10月,王先生在花旗银行开户存款并理财。王先生说,去年10月,他为了办贷款和签证,要打印账户明细单做财产证明。于是,他到花旗银行亚运村营业厅要求打印开户以来四年时间里的账单。没想到,工作人员表示对账单打印费要4700元。
  王先生说,他开户理财已经从8万元亏得只剩34000元,现在又要被索要这么高额的账单打印费,心里自然难以接受。由于银行打印的对账单更有证明效力,王先生为了取得账单,只好交了4200元。而这还是经过减免费用后的价钱。
  王先生在起诉书中算了一笔账,四年对账单一共打印了96张A4纸,平均计算折合每张纸差不多44元。

  储户质疑银行含糊其辞高收费

  这4700元怎么计算出来的呢?按照花旗银行的收费标准,补制12个月前的纸质对账单每份100元。不过,在收费表中,没有明确写明这里的“每份”是指一个月、一年还是打印一次的价格。经过与花旗银行方面核实确认,一份即一个月的账单,打印47个月的账单就是4700元。“这样含糊其辞怎么能成收费依据?”王先生质疑说:“你说是一个月,我还认为就是一次的呢。”记者看到,中国工商银行在补制对账单的收费价格上明确提出5元/份/月。从表述上就要明确得多。
  长期关注商业银行收费问题的中银律师事务所董正伟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银行对于“每份100元”就是一个月一份100元的解释不合理,收费标准应该明确,而不是由银行单方解释。按照合同法规定,格式合同条款在出现两种解释时,应作出不利于格式合同提供人的解释。
  记者今天上午到花旗银行亚运村支行,看到银行柜台边贴着一份银行收费的一览表,其中也有打印对账单每份100元的标注。花旗工作人员介绍业务流程时说,花旗银行每个月都会给储户免费寄发一份对账单。再额外打印对账单就需要支付费用。对于对账单一个月一份100元的收费标准在储户要求打印时,业务员会做出明确解释,由储户选择是否打印,或通过网上银行查询获取。储户如果打印,肯定是接受了收费标准。而且录音显示业务员在打印前已经告知,王先生也了解收费标准。不过目前,花旗银行并未收到法院传票。
  王先生说,“我开户时根本不知道有这么贵的对账单打印费,储蓄合同里也没有写明。”花旗银行工作人员则表示,储户开户时,合同中都会列明收费标准,收费项目也会在营业厅显著位置明示。

  商业银行收费报备制存争议

  对于收费的依据,花旗银行工作人员肯定地说,该行的收费项目已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银监会报备获批,服务收费标准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
  现行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商业银行应按照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在其营业网点公告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标准。而且依据该办法制定服务价格,应至少于执行前15个工作日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并应至少于执行前10个工作日在相关营业场所公告。
  正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赋予了商业银行收费市场定价权,银行新收费15天内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级中国人民银行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报告。提高收费也只需提前30天报备即可。
  在董正伟律师向发改委、银监会、央行寄发的修改建议中,商业银行收费“报备制”就是受他质疑的一点。董律师担心,将定价权完全赋予商业银行将损害消费者权益。
  “商业银行收费定价报告不是对其合法性的确认。将银行收费定价市场化,导致了银行乱收费、乱涨价层出不穷。”董律师表示,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银行收费属于政府定价。因此,作为部门规章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悖于属于上位法的《商业银行法》。
  而且,银行卡(折)年费、密码挂失费、跨行交易手续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卡折工本费、账单服务手续费等收费项目属于公共服务,应当免费。董律师说:“中国商业银行以‘吃利差’为主要盈利模式,拿着储户的钱放贷盈利,还要向储户收费说不通。就算是要开展投资理财收费项目,也要由政府定价、与消费者充分协商。”
  工商局应否规范储蓄合同?
  王先生认为,针对银行收费问题,除了银监会行业监管外,工商部门也应介入。毕竟银行也是企业,工商部门应该对其价格合理性进行监管,甚至可以介入银行合同范本的制定。
  董正伟律师表示,从合同法和消法的角度来说,工商部门是可以介入审查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并对不合理之处予以纠正。比如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工商部门可以审查商业银行的收费事宜,要求其明确告知方式。因为收费方案本身就是银行的经营行为,工商部门可以通过审查、建议甚至纠正经营行为的方式达到取消银行不合理收费的结果。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